晶报讯 随着“鸿仪系”资金链的断裂,被“鸿仪系”控制的国光瓷业(600283)存在的问题逐渐被暴露,巨额担保和向关联公司提供巨额资金等问题逐渐浮出水面,与此相伴的是信息披露的严重违规,国光瓷业及其多名高管近日因此被上证所公开谴责。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国光瓷业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到2004年8月31日,国光瓷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8589.31万元,其中涉及51218.31万元(占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8.24%)的对外担保没有及时履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
到2004年8月31日,国光瓷业控股股东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该公司资金共计22321.15万元,并且如此重大关联交易没有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
到2004年9月30日,该公司涉及诉讼事项18起,涉诉金额32873.41万元,其中涉及23116.76万元(占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2.39%)的诉讼没有及时履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
国光瓷业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国光瓷业董事长陈旭光、董事曾巧军、黄蕙、张舰、刘志平、唐治,原董事长张晓游、费明仪、原董事胡高洁、宋光华未能勤勉尽责。近日,国光瓷业及其上述人员因此被上证所公开谴责。(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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