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谴责国光瓷业及高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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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 10:52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郑 言 上证所公告,湖南国光瓷业(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如下问题:截止2004年8月31日,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8589.31万元,其中涉及51218.31万元的对外担保没有及时履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截止2004年8月31日,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该公司资金共计2232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1条和第12.2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该公司和董事长陈旭光、董事曾巧军、黄蕙、张舰、刘志平、唐治,原董事长张晓游、费明仪、原董事胡高洁、宋光华予以公开谴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