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袋装酸奶采用国家强制性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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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 17:54 PRNEWS.cn中国商业电讯 | |||||||||
呼和浩特 2004-11-25(中国商业电讯)——日前,部分媒体开始关注伊利袋装酸奶生产日期标注是否有问题,乳制品的生产日期到底应该如何标注呢?乳业主管部门及有关专家专门对此进行了解答。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牟静君说:关于乳制品产品的生产日期的标注,《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都明确规定
伊利负责人称:伊利作为我国行业最大的乳品企业,我深信我们的大企业一定会注重企业的信誉,维护自己的良好形象,伊利并没有提前标注生产日期。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说:依据《产品质量法》的释义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释义“生产日期是生产者生产的成品经过检验的日期,它是产品的产出日期”。据此,酸牛乳等乳制品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将罐装、封口、冷却、降温后以及需要继续发酵的时间和检验时间计算在内。他还说:“从生产工艺上说,伊利酸奶的生产程序是规范的,引发误会的根本原因是,被抽查的酸奶是刚下流水线的产品,是未经过发酵和最终检验的酸奶,只是半成品,而不是最终产品。”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在贵说,我国酸奶生产技术很成熟,在技术上伊利公司是完全能够保证质量的,不需要提前标注日期。 牟静君理事长希望社会各界要用积极严谨的科学态度来对待中国乳制品这一新兴行业正确引导消费者。 伊利有关负责人称,伊利袋装酸奶目前在北京市场销售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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