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000729、125729)燕京啤酒今日公告称,“燕京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04年11月25日深交所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燕京转债”回售申报期内,没有“燕京转债”持有人申请回售,亦没有对燕京啤酒产生实质性影响。未回售的“燕京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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