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公司健桥证券欠旧债 陕国投被判替人还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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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 10:20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敖晓波) 虽然陕国投(资讯 行情 论坛)已经于上周割肉,将公司发起设立的子公司健桥证券转让出去,但一些陈年老账依旧不断。记者昨天从陕国投获悉,中海信托诉健桥证券同时追加陕国投为第三被告案已经作出判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令陕国投在健桥证券不能偿还中海信托债务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陕国投认为该判罚对事实的认定不够清楚,对判决不服,并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
2003年8月13日,中海信托在健桥证券上海市漕东支路证券营业部购买了价值5亿元的国债,第二天健桥漕东营业部在未经中海信托授权的情形下,对该国债做了回购,并占用了这笔资金。中海信托在发现此情形后即与健桥漕东营业部进行交涉,要求偿还上述资金。健桥漕东营业部陆续归还了中海信托部分款项,但仍欠1.43亿元。随后,中海信托于2004年5月提起诉讼,经中海信托申请,追加健桥证券原控股股东陕国投为第三被告。 10月28日,陕国投对外发布公告,拟将公司持有不足三年的健桥证券23.96%的股权转让给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总价款为人民币2.26亿元。由于健桥证券已累计亏损2亿多元,按陕国投持有的23.96%股权计算,陕国投亏损已经超过5000万元。按照此次判定结果,由陕国投来承担健桥证券欠下的1.43亿元的旧账,陕国投的亏损额将迅速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