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美国新桥投资集团收购深发展(000001)大局已定,但深发展董事会今日就新桥投资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中,仍提醒全体股东,收购后新桥投资持股五年期限仍取决于银行监管部门的批准,另不排除新桥投资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再次转让股份的可能,这可能对深发展主要股东的长期稳定带来影响。
公告透露,今年6月18日,深发展董事会对新桥投资收购一事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当
时深发展董事会提出了收购方存在主体不明确、收购方持股期限的限定不确定、董事会成员的更换不符规定、过渡期风险控制如何安排、司法冻结的股份是否可转让等问题,深发展董事会当时提醒四家股权出让方关注这些问题。
今日公告显示,四家股权出让方复函称对收购方的主体问题、董事会成员的更换问题、过渡期风险的控制问题、被司法冻结的股份问题都得到明确或解决,但收购方持有目标股份五年期限仍取决于银行监管部门的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另,收购方即使在交割后的五年内不转让目标股份,也不排除收购方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再次转让目标股份的可能,这可能对深发展主要股东的长期稳定带来影响。
公告还称,新桥投收购完成后资将持有3.48亿余股,占总股本的17.89%,成为第一大股东。不排除新桥投资有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增持股份,但目前并无特定计划。新桥投资拟通过合法程序改选若干名董事及监事,目前,新桥投资正就此事征求出让人的意见,新桥投资尚未决定拟提名的董事、监事人选。
但公告也透露,出让人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及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均对深发展发放的贷款提供过担保,对解决担保事项措施,深发展董事会认可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解决措施,但认为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所提出的解决方案没有明确其应承担的连带责任,独立董事认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深发展发放贷款提供的担保,如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投资管理公司应按照担保合同的承诺,履行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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