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避重就轻 兰宝信息遭公开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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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 13:49 京华时报 | |||||||||
(记者敖晓波)对于公司多项信息披露均存在重大的遗漏行为,深交所昨天对兰宝信息(资讯 行情 论坛)(000631)及相关责任人痛下谴责令。公司将于今天发布谴责的公告。 今年6月,兰宝信息控股股东———长春君子兰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国资委与万向集团签署了《君子兰集团产权转让重组框架协议书》,约定万向集团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全面参与君子兰集团公司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工作,可优先受让君子兰集团公司的产权。
对于公司控股股东的行为,兰宝信息以不知道为由,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今年7月22日才予以披露。而事实上,查看一下兰宝信息的相关管理层架构便可得知,兰宝信息董事长刘铁杲同时兼任长春君子兰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兰宝信息董事孙成连代表君子兰集团公司在协议上签字。兰宝信息相关信息披露与事实严重不符。 今年5月21日兰宝信息发布公告称,今年5月17日兰宝信息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所持有的华禹光谷股份有限公司12000万股股权转让给重庆国投,转让总额为13116万元。 但经过调查和了解,今年5月17日,兰宝信息还与重庆国投及京长兴发(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股权收购的三方协议》,协议约定由京长兴发作为出资方,委托重庆国投以13116万元的价格向兰宝信息收购华禹光谷上述股权。兰宝信息刻意隐瞒该事实,导致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兰宝信息这种避重就轻的行为还远不仅这些,今年3月,兰宝信息为上海钇利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累计5000万元借款和折合384.77万美元的信用证提供担保。截至2003年底,兰宝信息对控股子公司奥奇公司的担保余额高达28388万元。以上这些,公司均未旅行正常的信息披露义务。鉴于此,深交所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均作出公开谴责的决定,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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