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600028)董事会日前决定收购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拥有的化工类、催化剂、加油站三大类资产,并向集团公司出售公司拥有的主要井下作业资产。此举意味着中国石化将专注于上游主业资产的经营,同时,其上游业务正逐步向国际石油公司管理模式过渡。
根据中国石化今日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显示,2004年10月31日,中国石化与集团公司
就此次关联交易签订了《化工类资产收购协议》、《催化剂资产收购协议》、《加油站资产收购协议》以及《井下作业资产出售协议》。
公告说,中国石化本次拟收购的化工类资产主要从事乙烯及其下游产品、合纤单体及聚合物类产品、炼油的生产;拟收购的催化剂类资产主要或全部业务均为与炼油化工密切相关的催化剂业务;拟收购的加油站资产主要是集团公司及授权方企业所属1023座加油站和54座油库。同时拟出售7家油田分公司及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油田井下作业资产、业务及相关负债。
中国石化的公告称,此次收购及出售定价以评估值为参考,考虑了可比公司及可比交易的估值情况,根据目标资产创造现金流的能力、资产质量、发展潜力及所处行业周期等因素,双方在平等公平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了最终交易价格。即拟收购资产的对价为人民币45.78亿元(约合港币43.19亿元),拟出售资产的对价为人民币17.48亿元(约合港币16.49亿元)。如果上述收购与出售交易获股东大会批准,两项相抵后,中国石化需向集团支付人民币28.30亿元(约合港币26.70亿元)。
中国石化表示,通过此次关联交易,将扩大公司的核心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首先,通过此次收购,在化工业务方面,中国石化的乙烯产能将增加38万吨,比2003年底增加12%;合成树脂产能将增加58万吨,提高了12%;乙二醇将增加6.3万吨,提高了11%;PX产能将增加41.41万吨,提高31%;PTA产能将增加62.5万吨,提高了36%;聚酯产能将增加44.8万吨,提高了24%。收购完成后,中国石化在中国的乙烯与合纤单体及聚合物的行业的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其次,收购完成后,中国石化将拥有对催化裂化、加氢、基本有机原料、聚烯烃等主要石油化工催化剂生产的控制权,使公司的各种炼油和化工催化剂生产能力从2800吨提高到80730吨,占据国内60%以上的生产能力。
第三,在成品油零售业务方面,拟收购的1023座加油站分布于中国东部、中部及南部的18个省、市、自治区,并相应配置有54座油库提供物流支持,这将巩固中国石化在零售领域的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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