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尔雅预警10年前担保 公司成了唐僧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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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 07:0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日前,美尔雅(资讯 行情 论坛)(600107)就发生于1994年底的一项担保将有可能为公司带来1600万元至60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发布了公告,令人格外关注。 然而,记者在查阅资料时发现,在1992年6月湖北省国投向海南交行签订2000万元借款时,并无美尔雅公司的身影,只是在省国投未按时还款,海南交行于1994年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省国投,法院判决生效后,于当年由纠纷双方及美尔雅三方签订的《执
许雷华表示,我们披露法律专家们的法律意见书,一方面表明,从法律角度讲,在当年三方和解协议未执行完的情况下,公司不应承担担保责任;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公司将全力调动各种力量,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的决心。 担任美尔雅法律顾问的齐钧律师认为,作为借款方的省国投并不是没有还款能力,而在三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未被完全履行的情况下,法院就放弃对原判决的执行,而另行追究美尔雅对三方和解的担保责任,这从法理和情理上都是说不通的,这样判决,显然有损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