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洲终止收购哈高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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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 11:31 新京报 | ||||||||
本报讯哈高科(资讯 行情 论坛)(600095)公告,由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浙江新洲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收购公司国有法人股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浙江新洲集团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收购报告书。 公告称,10月11日浙江新洲集团等四家收购方与公司三家法人股股东签订了《关于终止〈股权转让合同〉的协议》,解除了双方于2003年12月26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合同》,
资料显示,浙江新洲集团以及其余3家一致行动人,原准备从哈高科前三大股东手中收购共计约30%的股份,成为其第一大股东;而且前三大股东承诺将占用哈高科的资金和负有清偿义务的债务用现金予以清偿,并于收到此次国有法人股转让价款后一次性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