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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公布新规定 机票丢失一年可领取退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 15:35 PRNEWS.cn中国商业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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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 2004-10-10(中国商业电讯) ——近日,继东方航空(资讯 行情 论坛)公司从10月1日实施新的退、补机票规定后,海南航空也开始执行退、补机票新规。以后购买海航机票的旅客办理退、补票手续时将按新规执行,机票丢失一年后可领取退款。

  据海南航空(资讯 行情 论坛)票务中心负责人介绍,购买海航机票的乘客如果机票遗失了,在没有被冒领、冒认的情况下,请在飞机起飞前到距离自己较近的海航售票处办理
挂失手续,并提供“红联”等凭据。机票的退款可在退票期满1年后的30天内领取。如旅客在领取退票款时继续选择乘坐海航的航班,可按机票差价退、补。如选择自愿退票,则按机票的折扣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具体标准为:9折以上的5%,8折至9折的10%,5.5折至8折的20%,5.5折以下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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