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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规模与风险齐飞 上市前饮鸩解渴陷埋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 14:56 《商务周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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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曾经连续8年赢利的“学习榜样”到今朝领受偿付能力“黄牌警告”的“坏孩子”, 为了上市而快速扩张的新华人寿在上市门口摔了一跤

  □记者 袭祥德

  多数人没有料到,作为被钦定将率先国内上市的保险公司,新华人寿却在即将上市前
的关键时刻,因偿付能力不足受到保监会的“黄牌警告”。

  9月8日,新华人寿品牌管理部徐秀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说,“有关偿付能力的问题,你最好去问保监会,对于是否偿付能力不足,我们也不太清楚,但我们是遵守保监会的规定,按照它的政策去执行的,保监会没有公开说,我们也不太好说,我们需要与保监会的口径保持一致。”这种委婉的拒绝透露出一种浓重的无奈。

  这场风波起因是8月26日在银川召开的“全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研讨会”。会议之后突然传出,保监会已对偿付能力不足的3家寿险公司下发了监管意见书并提出警告。其中之一就是新华人寿。9月1日,南方一家媒体更援引一位新华人寿员工的话,认为新华人寿现在这一切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如果再曝丑闻,其今年实现国内上市的计划将成为泡影”。

  针对媒体的指责,新华人寿反应强烈,立刻公开否认“公司偿付能力不足”一事。并拿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对公司的审计报告加以证明:新华人寿2003年资产总计243.79亿元,负债合计229.16亿元,资产大于负债,并称,公司的实际认可资产超过了公司实际认可负债,公司具有足够的赔偿和给付能力。对此,专家给本刊记者的评价是:“用资产负债数据解释人寿保险的偿付能力根本就是‘牛头不对马嘴’。”

  事实上,从年初上市“弓弦”已呈触发之势起,新华人寿就一改往年的顺风顺水,开始遭遇各种不可预料的情况。先是今年初寿险市场萎缩,新华人寿经营状况遭受严峻考验,引起广泛关注;继而传出新华人寿6亿元理财资金受困南方证券,新华人寿业绩面临“掺水”质疑;现在又传出偿付能力不足,危机一环紧扣一环。新华人寿反应激烈不难理解。

  但事件演化到目前,新华人寿公开否认已成事实的监管警告已于事无补。“其实,保监会早在7月份就已向3家寿险公司下达监管意见书,只是由于保监会没有对外公布名单,媒体也大多未予以报道。”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3家保险公司接到监管意见书之后都有意见,特别是新华人寿非常不满,表示这将对年底上市构成影响。

  据他称,8月26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办的“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研讨会”在银川召开,其目的之一就是与几家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平息他们的不满。据参加会议的人回忆,到会的保险公司只有6家,3家被“黄牌警告”的寿险公司位列其中。最终这3家公司的名单始终没有通过官方正式公布,被认为“也是一个沟通的结果”,但无论如何,新华人寿这样一家连续多年赢利的保险公司,一直在保监会的褒奖下以新锐姿态冲刺上市,却突然遭遇“偿付能力不足”的批评,所包含的内容已经远远超过了事件本身。

  上市的诱惑

  “新华人寿之所以会出现偿付能力不足,主要就是拼命上市惹的祸。”美国一家著名保险经纪公司刘姓驻华首席代表以一位观察者的身份告诉《商务周刊》,自从新华人寿明确上市目标,其整个战略和风格就发生了很大改变——最直观的表现是,扩张速度越来越快。

  成立于1996年的新华人寿,在其前5年的经营中一直默默无闻。成立之初的3年多里,手持全国性寿险公司牌照的新华人寿一直局限于注册地北京,在北京之外的省市几乎没有任何分支机构。从保费收入来看,1996年新华人寿保费收入2.61亿元;1997年保费收入13.86亿元;1998年保费收入11.82亿元;1999年保费收入10.59亿元。显然,1996—1999年间,新华人寿保费虽然也有波动,但相对稳定。

  业内人士认为,那一段时间,新华人寿的表现令保监会和消费者感到满意。连续多年赢利,风格稳健,在投资方面收益率也居于前列。正是基于此,新华人寿获得了保监会的认可和信任。

  转折发生在2000年。这一年,新华人寿成功引入了苏黎世保险公司、国际金融公司、日本明治生命保险公司、荷兰金融发展公司4家外资股东。与外商签约后的第3个月,新华人寿即明确提出了上市目标,并很快获得了保监会的支持。

  为此,新华人寿董事长关国亮多次强调:“上市是充实资本金的最好方式。”同时,新华人寿还启动了战略规划工作,确定了新华公司未来5年的三大目标:市场份额达到5%,总体消除费差损,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推动新华保险公司向金融服务集团方向发展。也正是从这一年起,“成竹在胸”的新华人寿机构扩张开始了。

  2000年4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新华人寿天津、南京、成都3家分公司相继开业。2001年3月,新华人寿上海、广州、杭州、武汉、济南和哈尔滨等分公司相继获准开业,公司分支机构达到10家,初步覆盖了国内大多数重要经济城市。

  2001年11月28日,中国保监会批复同意新华人寿筹建长沙等25家分公司和105家中心支公司。期间,颇具军人气质的关国亮不断强调,发展是公司的生命线。“占据市场绝对份额的老牌保险公司日新月异,市场新生力量奋起直追,外资保险公司虎视眈眈。”他向公司内外表示,对新华公司来说,惟有以比竞争对手更快的速度发展,“否则公司建设百年老店的长远目标乃至在市场上的生存,都无从谈起”。

  但是,迅速铺开的分公司,其成本是高昂的。根据关国亮的说法,新设分公司的开办费平均在200万元左右。按照这一数据,2001年上海、广州等6家分公司开业,开办费应当在1200万元左右;2002年长沙等近20家分公司和更庞大数量的中心支公司筹建开业,其开业费用和管理费用也都非常庞大。

  刘先生告诉本刊记者,他能理解新华人寿的急切心情,但它执行的这项策略在市场实战中是难以持久的,尤其在中国不成熟的保险市场甚至会种下“苦果”,“这几乎就是一场赌博,而且一旦玩起来就很难罢手。”他说。

  银保之祸

  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华人寿的“快感”在逐渐减弱,“痛感”却越来越强。为了市场份额,新华人寿需要不断扩大的规模,但如果要上市,又必须保持3年盈利。两难之下,为了保证现金流和保费收入,新华人寿从2001年起,将市场重心倾斜向发展银行保险代理。

  具有多年保险实战经验的刘先生告诉记者,银行保险是代理业务,几乎没有利润可言,甚至做的越多赔的越多,但新华人寿为了保证规模,增加保费收入,银行保险代理的比重一直非常高,成为其最主要的保费来源,给利润增长带来很大压力。

  在他看来,由于在扩张中侧重发展银保业务,新华人寿在扩大规模的同时,也在积累风险,“这无异于‘饮鸩解渴’”。

  银行保险代理业务在中国推出之初,各保险公司采用的均是10年期品种。后来,平安保险首先推出5年期品种来抢占市场,新华人寿迅速跟进,采取更加激进的做法发展银行保险,推出更加短期的银行保险品种,业务规模迅速扩张,这使其一度成为最大的赢家。公开数据显示,2003年上半年,新华人寿的银保业务已占其总业务量的56%。而2004年上半年,新华人寿在广东的银保业务更占其广东总业务的82.49%。

  在激进策略的指导下,新华人寿的银保业务发展迅速。从2000年开始,新华人寿保费收入每年都以超过100%的速度增长,2001年新华人寿保费达到22.98亿元,2002年达79.83亿元。尤其是2002年,新华人寿银行保险增长达1200%多,甚至超过了2001年的保费总收入。

  经过两年的疯狂发展,2003年,新华人寿保费收入暴增到171.85亿元,市场份额由2002年的3.51%上升到5.7%,提前实现了其5年战略的第一个目标。

  银行保险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所隐含的激烈市场竞争日趋加剧。竞争的焦点直接体现在各公司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高低上。包括新华人寿在内,各保险公司为抢占市场,不惜采取支出高额手续费的竞争策略,很少计算成本,加上宣传以及硬件投入等,使这项业务逐渐无利可图。

  波士顿咨询公司所做的一份关于寿险业的报告中,其全球副总裁兼董事彭礼定也注意到这一点。他将新华人寿的风格归纳为:“业务增长一直是来自银行保险。该公司目前重点是区域扩张,加速开办新的分支机构并雇用众多销售代理。在定价和营销方面比较激进。”

  就此,新华人寿一位负责公关的人士告诉本刊记者:“我们的战略已经在调整,前几年我们是快速发展银行保险,现在已经调整为适度发展,但不能不发展,也不能过度发展。”言外之意,银保业务对新华人寿来说,至少现在已经很难放弃了。

  新华人寿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郝演苏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也阐述了新华人寿的扩张思路:“要上市,新华人寿就必须不断发展,不断扩大规模。否则股市能够接受一个干枯瘦小的孩子吗,做大做强是一个上市的程序。”他强调,为了上市,保险公司必须进行大量的热身,甚至体力透支,“来做最后的冲刺,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积累很多风险,但是对保险公司来说,只要能上市,风险就会化解,这是许多保险公司的基本思路,也是正常的。”

  “唯上市论”的确是中国资本市场的现实游戏“潜规则”,但毕竟上市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新华人寿“飙车”的时候,关国亮对风险的忧虑却没有像郝演苏那样轻松,“中国的保险公司起步太晚,与上百年公司相比,我们的发展只能用超常规的方式来追赶他们。寿险公司的特性是业务量越大,资产负债越高,对偿付能力的要求越大。结果,超常规发展就会带来资本金的困难。”

  这家以稳健著称的保险公司为了赶超,惟一能做的似乎就是拿着速度赌上市、拿着上市赌明天。今年7月底8月初,新华人寿再一次扩大规模,呼和浩特、银川、贵阳、兰州、西宁5家分公司相继开业。截止到目前,其分公司达34家,中心支公司150家,营销服务部562家,内外勤员工达到了14万人。这是上市前的最后一次冲刺。但关国亮没有想到,风云难测的中国保险市场,无法保证按照他的计划解决问题。

  漏屋偏逢多雨

  新华人寿就像快速翻滚的雪球,只有保证一定的速度与规模增长,才能维持前进的惯性,远离风险。而这并不仅仅取决于其自身的努力,还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变局会随时随地降临。

  2002年9月,新华人寿向保监会上报上市方案。在苦等近一年之后,2003年6月4日,新华人寿拿到了保监会“同意新华人寿上市”的批文,这个时候,新华人寿成为国内第一家A股上市的保险公司已经没有任何疑问,只等证监会批准就可以正式上市融资了。

  但在此期间,2003年海外上市的中国人寿发生意外。在其上市的一个月后,由于国家审计署的一份报告,披露中国人寿在经营管理上存在诸如非法代理、超额退保、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等问题,使中国人寿陷于一场美国投资者的集体诉讼漩涡之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也开始对中国人寿在美国的IPO展开非正式调查。

  面对中国人寿在海外上市呈现的这颇不光彩的一幕,相关部门高层立刻召开会议,认为“中国海外上市的企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以后决不允许这种情况出现”。于是监管部门开始收紧政策,今后保险公司上市前要进行严格的审计与偿付能力监管,这一重大政策的转变,从根本上打乱了新华人寿“先上市、再治理”的计划。

  特别是2003年3月,保监会以1号令的形式颁布实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加强对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此前保险公司不计利润单纯追求保费增长的发展模式,在偿付能力监管的框架下受到严格限制。虽然今年2月13日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吴定富再次明示,今年上市的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是平安保险和新华人寿,并明确新华人寿在内地上市,但监管思路和规则的改变,使新华人寿的步调难以协调。

  据了解,新华人寿先是将上市时间确定在2004年5月,计划筹资40亿元人民币,这被认为是监管当局对其事实上的承诺。但是直到7月份,新华人寿的上市还在证监会审批之中。董事长关国亮对外宣布,“新华人寿上市还没有时间表”,只能继续等待。

  等待是漫长而又难熬的。郝演苏认为:“这直接打破了新华人寿上市融资的计划,而上市拖的时间越久对新华人寿越不利。”正是在这一段痛苦的等待期,市场环境开始发生了多年来未曾意料到的转变,新华人寿积累的风险一样也暴晒在阳光下。

  2004年,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总量呈现低速增长,人身险保费收入首次出现季度负增长。据有关统计,今年一季度,我国人身险保费收入为922.04亿元,占总保费的76.85%,与上年同期相比为负增长0.77%。新华人寿也无法逃脱市场的规律,占新华保险业务总量超过30%的北京分公司一季度业绩大幅滑坡,保费收入的骤减给高速运转的新华人寿带来资金压力。

  在保费规模减少的同时,新华人寿的投资收益也不容乐观。由于今年证券市场进入了长时间的大熊市,基金普遍亏损,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投资遭受重创。平安保险近期发布的中报显示,由于2004年上半年内地股票市场低迷,平安保险总投资收益率从去年的4.5%降低到今年上半年的3.6%。平安保险交易类及非交易类证券的净亏损达5.14亿元,较去年同期的净收益2.30亿元减少了7.44亿元。

  记者曾向新华人寿询问今年前7个月的投资收益率,相关人员以商业秘密为由并未提供给记者,但就目前整个市场的情况看,基本可以推断,新华人寿的投资收益率也不会很高,其资金周转能力肯定受到考验。

  “由于证监会已经暂停发行新股,而新华人寿又遇到这些不利的影响,所以今年能否上市还很难说,也就是说,市场方面的情况已经打破了新华人寿上市的计划,为了上市它只能好好表现,就看怎么表现了。”郝演苏告诉《商务周刊》。

  供血不足,失血严重,银行保险拖累,在这个关键时刻,新华人寿的上市计划又屡被打乱,不能迅速从资本市场融资。新华人寿偿付能力短期不足的警报拉响只能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发展之痛

  如果把新华人寿遭遇“埋伏”的理由,仅仅归结于公司偿付能力问题或者过度扩张的经营,似乎过于简单化了。对此,天津大学保险系主任李秀芳的分析是:“资本金不足是中国保险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又是整个粗放式发展的市场所导致的,因此最终的板子不应该只打在新华人寿身上。”

  在她看来,从连续8年赢利到偿付能力被警告,新华人寿从监管部门眼中的“好孩子”变成了犯错误的“坏孩子”,这个转变的深层原因才真正值得关注。

  目前市场上也不乏这样的观点:由于市场环境的粗放,加上对偿付能力监管的不足,突然遭遇偿付能力不足的警告,对新华人寿来说多少有些不公平。

  此观点的依据是,制度原因造成的监管不足使企业长时间没有建立风险防范意识,将保费收入快速增长作为评价企业成长的核心指标,这必然激励并助长保险公司对规模不顾风险的追求。

  刘先生告诉本刊记者,“其实,在上个世纪末,保监会的任务就是扩大市场规模,鼓励扩张战略,时任保监会主席的马永伟就多次表示,‘由于起步较晚,中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必须加快发展。中国保险业在业务规模、保险密度、保险深度等方面尚有差距。’”

  到了“吴定富时代”,保监会虽然加强了监管的制度建设,但由于必须面对保险业向外资开放的形势,为了本土的保险业免遭全军覆没,保监会势必需要积极推动现有的保险企业上市,并加快新的保险公司的审批。

  可以说,这两个时期,监管部门都没有对偿付能力问题给予特别重视。只是从2003年“中国人寿事件”引发轩然大波之后,才真正有了偿付能力监管的框架。直到今年才首次将偿付能力监管落到实处。

  刘先生指出,在具体业务上,监管也有失误之处。一开始,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创新,比如发展分红保险。2002年分红险成为保险市场当之无愧的“顶梁柱”,1121.7亿元的保费占整个人身险保费收入的49.3%。但监管的重心放在发展,产品的风险督导有所放松,结果2003年保监会不得不针对分红保险存在的各种问题发文进行整顿。

  “由于一定程度上政策方向的模糊,使保险公司缺乏稳定的政策预期,造成其经营战略的无所适从。”刘先生认为,此次新华人寿“偿付能力不足事件”,就是一个负面案例。事实上,据内部人透露,银川会议的主要内容就是针对“保险公司对有关偿付能力监管政策及标准不满”而进行的沟通。

  与3年前证券市场发生的那次大争论一样,要发展必然会有风险,但不发展、发展的速度慢,面临的风险会更大,这是中国保险市场普遍的认识。然而,这种“在发展中解决问题”的思路带来的问题是,对于资本金普遍不足的国内保险企业而言,先发展规模,再解决问题,遇到麻烦的将可能不仅仅一个新华保险。亡羊补牢之策或许正如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所言:“偿付能力监管这条路一定要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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