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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股份控股股东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 06:5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彩虹股份控股股东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

  彩虹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600707)公告称,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彩虹集团公司重组设立彩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彩虹集团公司以其部分资产包括现时持有的公司23644万股国有法人股作为出资,独家发起设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新公司成立后,将持有公司股份2364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14%,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彩虹集团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但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04年9月10日,彩虹集团独家发起设立的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并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彩虹电子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主营彩色显示器件及其配套产品和材料、电子器件、电真空器件、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

  日前,公司接到彩虹集团的通知,彩虹集团已与彩虹电子签署了《重组协议》,并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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