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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核准电广传媒以股抵债 相关股权已被注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 08:07 证券日报

证监会核准电广传媒以股抵债相关股权已被注销

  本报记者 李健君

  电广传媒(资讯 行情 论坛)董事会今日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的“以股抵债”方案日前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已实施股份注销。此举表明,电广传媒已成为自中国证监会、国资委启动“以股抵债”试点以来的首家成功实施“以股抵债”的上市公司。

  此次“以股抵债”,电广传媒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将以其所持电广传媒公司7542万股抵偿其所欠电广传媒的债务及利息合计5.39亿元。“以股抵债”实施以后,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持股比例将由50.31%下降到35.92%,而流通股东的股份比例则由45.67%上升到58.89%,同时公司2004年中期的每股收益也将由0.09元上升到0.12元,上升了29.03%,净资产收益率由1.33% 上升到1.72%,上升了29.09%。

  电广传媒董秘周竞东表示,“以股抵债”对于电广传媒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改善了公司的财务结构和治理结构,公司将以此为契机,集中精力抓好经营管理,以更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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