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虹惠表示将不排除公开征集投票权重提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武汉健民(600976)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遭股东大会否决之后,该议案的提交方之一--武汉虹惠投资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张军东先生日前表示,将不排除通过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方式再次要求修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上周,武汉健民召开了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占出席会议46.40%的股份赞成、53.60%的股份反对,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微弱的差距未获通过。
据了解,该议案由武汉健民股东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00285)、武汉虹惠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提出,提议将武汉健民章程第113条规定的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修改为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董事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董事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提案中纳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内容多达11项,主要包括了公司发债融资、重大收购计划、投资计划、董事会人数的变化、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等,提案人认为,这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和投资风险的控制,更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但是,该提案在武汉健民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却遭到了股东大会的否决。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股东提案人武汉虹惠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军东先生。张军东先生说,首先对该提案遭武汉健民股东--武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及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反对表示遗憾;其次,作为武汉健民的小股东,希望能够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也有能力维护小股东的权益;第三、不排除通过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方式再次要求修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武汉健民是今年四月份挂牌上市的公司,如何通过规范自律来更加严格地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将是公司面临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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