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8月22日最新发布的研报认为,转融通初期最大规模远远无法达到证券行业潜在的转融通需求。
转融通草案规定,证券金融公司是转融通业务的主体,其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60亿元。证券金融公司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净资本和风险资本的计算参照证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融资融券业务按照融资融券规模10%计算风险准备,转融通最大规模能达到证券金融公司净资本的10倍。
此外,证券金融公司发行次级债可计入净资本,根据相关规定,长期次级债务计入净资本的数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因此,证券金融公司净资本理论上限可以达到注册资本的150%。
中金公司测算,按照证券金融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借入30亿元5年期以上次级债的假设,转融通初期最大规模为900亿元。
截至2011年上半年,证券行业净资产和净资本分别高达5809亿元和4357亿元。假设证券公司净资本的一半用于融资融券业务,以4357亿元净资本的50%计算,证券行业的融资融券需求将超过2万亿元。
中金公司认为,虽然绝大多数证券公司将可以申请融资融券业务,但大型证券公司转融通授信额度将远远高于中小型证券公司。转融通草案规定,证券金融公司应当评估证券公司信用状况并以此来确定和调整证券公司授信额度。仅中信证券母公司净资产和净资本分别高达584亿元和386亿元,占证券行业的10.1%和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