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作者:沈维、金鳞撰写日期:2009-07-30
监管层控制贷款流向的意图明显: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通常没有明确指向。并且,银行发放的一般性的短期贷款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对流贷各项流程的规范,控制贷款流向的意图是比较明显的。尤其支付方式上,提到单笔支付超过借款合同金额的30%,且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或单笔支付未超过借款合同金额的30%,但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都必须施行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就是由银行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象。
《办法》执行主要影响贷款增量:我们认为,《办法》的执行并不影响存量流动资金贷款,只影响增量贷款,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觉得短期内对市场的流动性以及对银行信贷规模的影响不显著。后续银行体系新增贷款将主要配合实体经济需求,而没有目标压力,这更有利于减少贷款挪用风险,稳定银行贷款质量;此外,银行上半年基本已经完成全年信贷任务的绝大部分,给全年的利息收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半年新增信贷回落是预期之中。
我们继续看好银行股,一是估值相对较低,二是下半年业绩改善预期比较明确。下一阶段催化剂主要看息差的上行。重点推荐民生、招行、兴业以及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