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作者:周希增、李宏亮、陈华良撰写日期:2009-06-19
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曾于2008年12月28日针对下属三家上市公司—唐山股份、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换股吸收合并作出承诺:自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之日起三年内,河北钢铁集团将把现有竞争性业务以协商确定的合理价格依法出售给存续公司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存续公司。
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河北钢铁集团于2009年6月18日作出补充承诺:河北钢铁集团将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立即启动主业资产注资工作,并力争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一年内首先将河北钢铁集团所持舞阳钢铁股权和宣钢集团优质钢铁主业资产注入存续上市公司。
本次补充承诺对唐山股份、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形成实质性利好,建议关注,尤其在此基础上还存在短期套利机会的邯郸钢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