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银行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范围缩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2日 11:13  国泰君安
报告作者:伍永刚撰写日期:2009-05-08

  对银行的影响:

  1、减少银行现金流。由于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中可列支税前抵扣的额度减少了,银行当期实际上缴的税金有可能增加,现金流可能减少。

  2、对银行利润表无实质影响。银行出于利润增长的平稳性大多会采取增加递延税资产的办法,减少对利润表的影响。而且从较长时期看,当未来呆账发生时,再拿回税务抵扣。实际差异就仅限于这部分差额的利息了。再者,如果税务当局允许银行核销的坏账增加,则上述现金流的影响也趋于减少甚至消失。

  3、可能影响的银行现金流约220亿元。如果仅考虑其中影响最大的债券投资,以2009年第一季度末数据计算,14家上市银行共约8.9万亿元债券应从“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范围中扣除;因此,可能增加的潜在最大应纳税所得额约890亿元,按25%所得税计算,由此将产生约223亿元的新增实际所得税支出,银行的现金流相应减少。但银行可选择增加递延税资产,而不影响利润表。

  4、从现金流的角度看,对大行的影响一般大于中小行;中小行中对华夏、南京银行的现金流影响稍大。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