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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作者:付娟撰写日期:2009-04-20
日前格力发布公告,其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企业类型由原来的“集体所有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制(国有独资)”,股东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100%;同时,格力集团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7亿人民币,变更为8亿人民币。
维持“买入”评级,维持前期的推荐理由,即二季度空调景气回升可能性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空调相对于市场整体0.62倍的PE倍数处于历史低位(历史平均为0.82倍),仍有提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