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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业: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点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6日 11:01  天相投顾

  报告作者:--撰写日期:2009-01-15

  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用航空局1月14日发出通知,决定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自2009年1月15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今后是否恢复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视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另行研究确定。

  自2008年12月20日大幅度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后,国内航线客运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800公里以上航段40元/人次,800公里以下航段20元/人次。从历史情况来看,国内航线航油附加费开始征收时对应的国内航油零售价格水平为5180元/吨,而目前航油零售价格为5770元/吨,在此油价基础上暂停征收该项费用超出市场预期。

  由于2009年行业面临供大于求局面,且需求依然可能低迷,航空公司亏损的可能性较大,我们依然维持行业的“中性”投资评级。投资方面,依然建议重点关注行业整合带来的交易性投资机会,如东方航空上海航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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