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证券代表您好:贵公司说公布股东人数是信息不公平,我想说,不公布才是最大的不公平,希望公司还所有股东(包括中小股东)一个公平的知情权,而不是只能让部分人有知情权。
董秘回答(奥士康SZ002913):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于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及年度定期报告中公示前述各期期末股东人数。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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