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攀钢钒钛: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事项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来源:中证网
攀钢钒钛1月20日晚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攀钢集团将所持攀钢钒钛5.15亿股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给营口港务集团持有;作为对价支付,营口港务集团将所持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4.66亿股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给攀钢集团持有。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攀钢钒钛总股本不变,其中,攀钢集团持有25.33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49%;营口港务集团持有5.15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
2020年12月28日,攀钢钒钛公告,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通知,攀钢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营口港务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6%股份。2020年12月26日,营口港务集团与攀钢集团签署了《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之非公开股份转让协议》。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攀钢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鞍钢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文章来源:中证网
原标题:攀钢钒钛: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事项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