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及时披露关联资金拆借 美都能源及相关当事人遭警示 来源:北京商报网
北京商报讯(记者高萍)美都能源(600175)10月1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存在未及时披露关联资金拆借等信披违规情形,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闻掌华等相关当事人遭警示。
根据公告,美都能源10月1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发给公司的2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分别是《关于对吴海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发现美都能源存在相关问题。包括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进展,未及时披露参股公司风险事项,未及时披露关联资金拆借等。
浙江证监局表示,美都能源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及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闻掌华、沈旭涛分别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闻掌华、沈旭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除此外,2019年4月23日,美都能源年报中披露,浙江美都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海创”)向关联方绍兴上虞海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海创”)转账共计6828万元。上述事项公司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也未以临时公告的形式予以信息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吴海军系美都海创的总经理,兼任时任美都能源副总裁,主管美都海创的经营活动,且关联方上虞海创系吴海军实际控制。吴海军主导了上述资金转划的事项,但未及时上报美都能源,导致美都能源未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吴海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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