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网 证监会在8月30日下午召开的通气会上宣布,8月16日光大证券事件中采取的补救措施为内幕交易,光大证券董秘在中午的回应为误导公众。
对于光大证券“8.16”事件的处理上,证监会将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421万元,处以五倍罚款,罚款金额总计约5.2亿元;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以及期货市场;对光大证券董秘梅键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万元;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光大证券新业务。
对于停止光大证券从事除固定收益证券之外的自营业务这项措施,有业内人士表示,其原有的股票等资产可能会被要求清掉。
不过,一家位于上海的券商董事长称,此处罚措施虽然没有具体细节,同时国内证券市场没有先例,但是其自营部门肯定不能够再新买入股票等固定收益类外的证券。
另外,此位券商董事长称,由于自营部门资产属于光大证券股东,证监会应该不会勒令其强制清仓。而证监会停止光大证券从事除固定收益证券外的自营业务,为了避嫌以及妥善处理,其自营部门的资产委托第三方管理或是可行的方式。
光大证券自营部门一位员工则表示,对于自营部门已持有的证券如何处理需要证监会与光大证券进一步决定。(21世纪网 董兰兰 dongll@21cbh.com)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