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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分析师内幕交易案:杨治山1500万购漳泽电力亏损82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4日 06:19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忻尚伦

  中国证监会昨日通报了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信证券”)明星分析师杨治山涉嫌内幕交易案,杨治山涉案的上市公司即为他当年担任独立董事的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漳泽电力”,目前改名为*ST漳电,000767)。证监会称该案已在今年2月份移送公安机关,杨治山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该案为中国股市首例“分析师独董内幕交易案”。该案浮出水面前后,已有数名明星分析师辞去了上市公司独董的职务。若已两次征求意见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下简称《执业规范》)正式下发的话,券商分析师将正式与独董职务隔绝。

  交易所监控发现线索

  杨治山案发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简称“深交所”)的监控线索。

  证监会通报称,根据深交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1年11月,证监会对时任中信证券研究部质量总监、电力行业首席分析师、漳泽电力独立董事杨治山涉嫌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漳泽电力”股票行为立案稽查。经查,杨治山相关交易行为涉嫌犯罪。

  2011年12月15日,漳泽电力发布公告披露了杨治山遭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该案自此浮出水面。从漳泽电力的股价表现可见,杨治山的买入时点正是漳泽电力股价的阶段性高点,约在60元/股。此后漳泽电力股价一路下跌,昨日收报3.62元/股。

  证监会昨日曝光了杨治山的作案细节。

  2011年3月1日,漳泽电力公司高管致信山西省委、省政府,请求山西省政府帮助解决公司经营亏损问题。2011年3月30日,省政府同意漳泽电力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就煤电联营事宜进行会商,以有效解决漳泽电力火电煤炭成本过高的经营困难。2011年4月中旬,漳泽电力主要负责人与杨治山就漳泽电力重组方式、路径等问题进行探讨,内容涉及定向增发、上市公司股权划转、现金购买等重组方式方法以及如何与煤炭企业重组才能对上市公司更加有利等事项。2011年6月2日,山西省政府确定由同煤集团与漳泽电力通过资产重组实现双方煤电联营。2011年6月3日,漳泽电力涨停,经请示大股东及协商同煤集团后,公司申请停牌,并于6月7日实施停牌。2011年10月28日,漳泽电力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等公告并复牌交易。

  根据证监会通报的内容,在2011年4月中旬,杨治山在履行工作职责中知悉同煤集团与漳泽电力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2011年4月15日,杨治山指使李某在上海某营业部开立证券账户,4月19日、4月28日,杨治山借用李某账户共计买入漳泽电力股票268.25万股,买入金额约1500万元。

  获悉被调查亏损抛出

  在知悉证监会开始调查后,杨治山在漳泽电力股票复牌前夜即2011年10月28日0:01分以跌停板价格倾仓申报卖出所有股票,当天开盘后4分钟内全部成交,亏损82.8万,意图减轻法律制裁。

  证监会认定,上述事项涉及的有关信息明确,是具有重大性和实质性的商业信息,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内幕信息。杨治山作为漳泽电力独立董事,参与了同煤集团与漳泽电力资产重组的论证过程,认定为法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杨治山的行为已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同时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规定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五条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将杨治山涉嫌内幕交易犯罪的情况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执业规范》将绝禁

  “分析师独董”

  现年47岁的杨治山在出任中信证券首席行业分析师前曾在南方证券研究所分析师、部门经理,国信证券研究所电力行业首席分析师,研究联席总监。中国证券业协会信息显示,杨治山最早的证券业履历在2004年,供职于中投证券。

  从2005年到2010年,杨治山连续6年被新财富评选为电力公用事业行业最佳分析师。此前他发布的行业和个股研究报告,在业内都获得较好的风评。正是源于较高的行业口碑和研究实力,杨治山被上市公司聘为了独立董事。

  杨治山从2008年5月15日起就被聘为粤电力(000539)独立董事,任期至2011年5月15日并被续聘。从2010年5月20日起担任漳泽电力的独董。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杨治山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其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其身为证券行业资深从业人员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完全知晓法律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本应自觉履行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保密义务,却违反信赖责任,违背漳泽电力对其的信托与信任,亵渎职责,铤而走险,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窃取上市公司具有重大价值的未公开信息,借用他人账户进行内幕交易,意图规避监管,为己谋利,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券商分析师能否担任上市公司独董?是在两者之间建立严密的防火墙,还是干脆采取“一刀切”的措施彻底杜绝?在业内争议很大。

  有关于券商分析师的新的《执业规范》文件,已征求两次意见,至今尚未正式下发。该文件征求意见稿的第二十三条就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明确要求证券分析师不得在公司内部或外部机构兼任有损其独立性与客观性的其他职务,包括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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