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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研报将强化独立性

  在券商研报长期以来存在的诸多问题中,缺乏独立性尤其受到关注。对此,业内人士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证券业协会即将出台的研究执业规范,将涉及“研究与销售”分开、分析师不能兼任独董等细则,由此对研报的独立性作进一步的约束。

  尽管目前已经施行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中第七条规定,发布研报的相关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制作发布研报不受利益相关者的干涉和影响。但业内表示,实践中因为缺乏具体的业务指引,券商执行起来较难以把握。

  事实上,在券商研报饱受公众质疑的诸多问题中,缺乏独立性的情况尤为突出。来自买方机构、上市公司、评选机构等因素均有可能影响研报的独立性,使得券商研报出现争议。一家中型券商资产管理投研人士称,“往往分析师的独立性受销售人员、基金客户以及外部评选的影响较大。”

  有鉴于此,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中证协即将下发的研报执业规范将提出: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该从组织设置、人员职责上,将研报制作发布环节与销售服务环节分开管理,以维护研报制作发布的独立性。

  在对研究与销售分离的管理上,即将下发的研报执业规范还提出了更为细化的准则。比如对于研究人员,要求其在参加上市公司调研时,不得向研报相关销售服务人员、特定客户和其他无关人员泄露未来一段时间的整体调研计划、调研底稿等信息。对于销售服务人员,则强调其不得在研报发布前干涉和影响研报的制作过程、研究观点和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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