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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响应保荐+直投新政 首现追加限售期承诺

  ⊙记者 吴正懿 ○编辑 裘海亮

  据证监会公告,本周IPO上会的万润科技、海思科药业、桑夏太阳能、百隆东方群现“保荐+直投”模式,其中后3家公司均有中信证券、金石投资的“黄金搭档”坐镇。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券商直投在招股书中均承诺将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成为响应监管新政的首批企业。

  预披露材料显示,万润科技的保荐人为国信证券,国信证券直投子公司国信弘盛亦有持股。海思科药业、桑夏太阳能、百隆东方3家公司的保荐人均为中信证券,且中信证券直投子公司金石投资闪现其间。

  值得一提的是,国信弘盛、金石投资在上述4家公司招股书中,均追加6个月的锁定期承诺,成为响应监管新政的首批企业。

  11月2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落实<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有关要求的通知》,提出严格执行业务隔离、承诺主动延长股份锁定期、增加信披内容、加强执业检查等四方面自律要求。其中明确,证券公司直投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或持有权益比例超过30%的直投基金、产业基金投资拟上市公司后,如证券公司再担任该企业保荐机构,要求直投子公司在现有股份锁定期要求基础上,承诺主动再延长股份锁定期不少于6个月。

  据记者查证,参股这4家公司的国信弘盛和金石投资,正是首批践行上述《通知》的券商直投。万润科技招股书披露,弘盛投资承诺,在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42个月内且万润科技上市后18个月内,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也不由万润科技回购。与之同批参与增资的嘉铭投资和齐心控股的承诺锁定期则是“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且万润科技上市后12个月内”。对比可见,国信弘盛的锁定期多出6个月。

  海思科药业的招股书显示,金石投资及同步入股的自然人关积珍、毛岱承诺,上市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由公司回购其所持股份;同时承诺,若公司在2011年12月8日前刊登招股书,则自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由公司回购其所持股份。此外,金石投资单独追加承诺,将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

  金石投资在桑夏太阳能的招股材料中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股份,也不由桑夏太阳能回购该部分股份;而根据法定限售期,其持股锁定期只需1年。百隆东方的招股材料中,金石投资承诺,自增资入股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42个月和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这比同批入股的股东限售期多了6个月。

  此前,“保荐+直投”模式一直饱受争议,但这种双重获利模式在未来或许盛景难复。今年7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其中提出“业务隔离”,即券商担任拟上市企业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或者主承销商的,自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公司的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产业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对该拟上市企业进行投资。

  回看万润科技等4家公司的股权演变,国信弘盛和金石投资的入股时间集中在2010年9月至12月间,属于监管新政前的投资项目。而按照一般拟IPO项目运作流程,券商在上述时间时点早已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现在或是争取“最后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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