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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机构受罚 47名被罚保代涉及18家券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7日 02:16  证券日报

  广发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光大证券保代分别被处罚9次、6次和5次

  ■ 本报见习记者 潘 侠

  根据证监会网站保荐信用监管披露,保荐人制度实行7年以来,有5家保荐机构和47名保荐代表人被采取监管措施,共涉及券商19家,也就是说,证券行业近两成的券商受到过处罚。

  5机构被直接处罚

  2004年以来,证监会共处罚过5家机构,分别是:中银国际证券(生效时间2004年10月25日)、光大证券(2006年11月27日)、财富证券(2006年12月9日)、广发证券(2010年6月4日)和平安证券(2011年11月24日)。

  其中,早年受监管的中银国际证券和光大证券的监管措施最轻,为谈话提醒;财富证券被处罚3个月内不受理保荐机构推荐;去年和今年被处罚的广发证券和平安证券最严重,两者都被出具警示函,前者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同时被处以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12个月内不受理保荐代表人负责的推荐的监管措施,后者的两名保荐代表人被处以史上最严厉的处罚——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

  五家保荐机构的被监管原因各异。中银国际证券是因为分别指定一名尚未注册登记为其名下的保荐代表人,担任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和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配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以替代一名已离职的保荐代表人,且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04年9月8日、2004年9月14日根据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进行了保荐代表人更换事宜的公告。

  光大证券是因为在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过于简单,未提供发行人的组织架构、分子公司的情况、报告期内重大特殊交易事项以及报告期间新设子公司的具体情况等重要基本信息。 保荐人对质量控制不严和保荐代表人未能做到勤勉尽责。

  财富证券被处罚的原因则是疏忽大意。在报送2006年12月7日《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基本情况表》电子表格时,财富证券将发行价格9.38元/股错误地填写为9.36元/股,导致深圳证券交易所据此在新股申购系统中将该公司首次公开A股的限价设定为9.36元。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显示的发行价格与发行公告价格不一致,导致原定于12月8日的发行暂停,投资者对南岭民爆的所有申购无效,不得不于12月11日重新进行申购。 这一失误给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

  广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刘旭阳、廉彦在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尽职调查过程中,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对所依据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导致苏州恒久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专利权利状态与事实不符。因此中国证监会对广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刘旭阳、廉彦予以警示。

  而近段实际颇受瞩目的平安证券则被证监会认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在保荐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中,尽职调查工作不完善,不彻底,对胜景山河经销商,关联方等事项核查不充分。而上述事实有胜景山河项目保荐工作底稿等证据为证。因此,对平安证券予以警示,其两名保荐代表人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

  47名被罚保代分属18家券商

  7年来共有47名保荐代表人被处罚,他们分别属于18家券商,其中,广发证券最多(9次)、华泰联合居二(6次)、光大证券排第三(5次),此外,被处罚次数较多的还有海通证券(4次)、中国建银投资证券(4次)、平安证券(4次)、财富证券(3次)、招商证券(3次)。

  广发证券次数最多主要是因为仅在2010年6月4日当日,证监会就对广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刘旭阳、廉彦开出了7张罚单。证监会除了决定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刘旭阳、廉彦予以警示外, 两名保荐代表人还分别得到了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12个月内不受理保荐代表人负责的推荐的监管措施。

  而没过几天,就在2010年6月9日,证监会又因为在保荐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时,对发行人有关专利情况没有及时进行持续尽职调,决定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杨光、付竹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华泰联合证券则是在保荐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都晨辉、余银华)、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雷文龙、张邈)、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谷建华、杜卫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违规被分别处以谈话提醒、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

  光大证券有两个项目违规导致机构本身和4名保荐代表人被罚。起保荐代表人任俊杰、税昊峰在在明知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基本发行上市条件的情况下,仍坚持上报申请文件,因此两人被进行了谈话提醒;而海博股份申请文件制作粗糙,保荐人对质量控制不严和保荐代表人未能做到勤勉尽责,使得证监会在2006年11月13日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邱小兵、刘灏进行了谈话提醒。

  除上述8家券商外,以下10家券商的保荐代表人也被不同程度处罚过,分别是:上海证券(2次)、金信证券(2次)、大鹏证券(1次)、华欧国际(2次)、首创证券(2次)、国信证券(2次)、东方证券(1次)、国盛证券(1次)、中信证券(2次)、民生证券(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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