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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屠青南
中证网讯 中国证监会15日公告,经查,中国建银投资证券保荐代表人李光增、赵渊在保荐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过程中,存在对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核查不充分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证监发行字[2006]5号)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6月13日决定对李光增、赵渊予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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