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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保荐+直投模式 放大创业板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1日 17:23  中国经济时报

  编者按:

  券商“直投+保荐”模式,设计出发点不错,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有些变味。在利润诱惑下,作为保荐人的券商,其公正性,独立性不一定能够保证,容易滋生腐败和权力寻租。

  这种模式,在国外很成熟。为何引进到国内就变味?区别在于审批制和备案制的不同,国内审批制使得企业和券商都注重事前,上市之后,则不用负责;国外备案制则意味着,即使企业上了市,投资者也可以用脚投票,来投资认同的公司,还有严格的事后监管。

  ■聚焦“保荐+直投”模式之一

  ■本报记者  马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有34家证券公司获准设立直投子公司,注册资本达216亿元人民币,下同 。自获准设立直投子公司以来,全部直投子公司没有发生大额的亏损,其中16家直投子公司已盈利。

  28家直投公司对外投资项目229个,投资总额达到102亿元,29个项目已实现上市。目前,还有3家直投公司正在进行项目考察和认证,但尚未对外投资,另有3家直投公司正在筹建,还没有开展业务。

  经过4年的发展,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已初具规模。但近来,对“直投+保荐”模式的质疑却频繁见诸于各个媒体。人们指责,隐藏在这一模式背后的利益输送搅浑了PE市场。

  就此问题,本报记者对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微博 专栏)教授进行了采访,刘教授指出,“保荐+直投”模式,放大了创业板市场风险。

  中国经济时报:近年来,券商“保荐+直投”模式发展迅速,但这种模式也受到了质疑,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刘纪鹏:今年4月以来,贝因美闽发铝业鸿利光电等企业的上市,使得其背后多家券商直投公司浮出水面,在获得高额账面退出回报的背后,其“保荐+直投”的模式也受到质疑。这种模式是最大的的问题是关联交易,券商的腐败由此开始。

  中国经济时报:券商承销上市公司,保荐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刘纪鹏:创业板IPO融资上市公司的“三高”现象与承销商等中介机构的利益推动也是密不可分的。

  保荐承销商在固定收费比例基础上增加了浮动收费比例,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越多,承销商可收取的承销费用也就越高。截至2011年5月22日,创业板保荐承销费用占总募集资金的5.4%。

  发行一个创业板上市公司,承销商一般可以收到1000万左右的佣金,但如果超募一个亿则可多得500万甚至更多的超募佣金。以两百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平均超募5.1亿计算,承销商就可多得高达2550万的佣金。

  为了追求高额的承销收入,部分保荐人对于上市公司出具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并没有遵循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相当程度上存在对上市公司业绩和成长性过度包装和修饰的现象。

  中国经济时报:券商的发行态度,是否和创业板IPO“三高”现象有关?

  刘纪鹏:目前,创业板实行发行核准制度,创业公司迫切渴求拿到上市资格,引进具有保荐资格的保荐机构直投,这对于创业公司顺利实现上市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而券商也往往通过直投方式参与自己发行承销的创业板企业,其利益则完全和创业板IPO公司“三高”绑定到了一起,“三高”现象越高,承销商的综合利益就越大。

  根据笔者调研显示,券商一般都以5-8倍甚至更低的市盈率进行直投,而创业板218家企业发行市盈率平均高达68倍,因此在短时间内产生至少10倍以上的暴利。

  因此,“保荐+直投”模式下,由于巨大的利益诱惑,券商很难做到“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无疑,这在某种程度上又放大创业板的风险。

  中国经济时报:券商“直投”+“保荐”的模式,国际市场也是这样,同样的模式为何产生的效果不同?

  刘纪鹏:模式虽然照样搬了过来,但是生长的土壤确不同。美国上市采取的是审查制,而中国采取的是核准制。在美国市场,企业的好坏由投资者自己去判断,企业由市场去选择。

  同时,在中国,由于缺乏相应的退市制度,企业上市成为稀缺资源,无疑,具有承销资格的券商垄断着这个资源。一家上市企业,券商进入时候,估值只有5-8倍,但是,保荐上市后,其市盈率能达到50-70倍,这是暴利行业。

  由于融资需求,企业只能求助于券商,作为回报,企业出让部分股权会成为必要条件,为什么创业板的发行价定得很高,根本原因在于券商的利益诉求。

  ■聚焦“保荐+直投”模式之一■本报记者  马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有34家证券公司获准设立直投子公司,注册资本达216亿元人民币,下同 。自获准设立直投子公司以来,全部直投子公司没有发生大额的亏损,其中16家直投子公司已盈利。

  28家直投公司对外投资项目229个,投资总额达到102亿元,29个项目已实现上市。目前,还有3家直投公司正在进行项目考察和认证,但尚未对外投资,另有3家直投公司正在筹建,还没有开展业务。

  经过4年的发展,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已初具规模。但近来,对“直投+保荐”模式的质疑却频繁见诸于各个媒体。人们指责,隐藏在这一模式背后的利益输送搅浑了PE市场。

  就此问题,本报记者对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教授进行了采访,刘教授指出,“保荐+直投”模式,放大了创业板市场风险。

  中国经济时报:近年来,券商“保荐+直投”模式发展迅速,但这种模式也受到了质疑,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刘纪鹏:今年4月以来,贝因美、闽发铝业、鸿利光电等企业的上市,使得其背后多家券商直投公司浮出水面,在获得高额账面退出回报的背后,其“保荐+直投”的模式也受到质疑。这种模式是最大的的问题是关联交易,券商的腐败由此开始。

  中国经济时报:券商承销上市公司,保荐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刘纪鹏:创业板IPO融资上市公司的“三高”现象与承销商等中介机构的利益推动也是密不可分的。

  保荐承销商在固定收费比例基础上增加了浮动收费比例,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越多,承销商可收取的承销费用也就越高。截至2011年5月22日,创业板保荐承销费用占总募集资金的5.4%。

  发行一个创业板上市公司,承销商一般可以收到1000万左右的佣金,但如果超募一个亿则可多得500万甚至更多的超募佣金。以两百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平均超募5.1亿计算,承销商就可多得高达2550万的佣金。

  为了追求高额的承销收入,部分保荐人对于上市公司出具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并没有遵循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相当程度上存在对上市公司业绩和成长性过度包装和修饰的现象。

  中国经济时报:券商的发行态度,是否和创业板IPO“三高”现象有关?

  刘纪鹏:目前,创业板实行发行核准制度,创业公司迫切渴求拿到上市资格,引进具有保荐资格的保荐机构直投,这对于创业公司顺利实现上市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而券商也往往通过直投方式参与自己发行承销的创业板企业,其利益则完全和创业板IPO公司“三高”绑定到了一起,“三高”现象越高,承销商的综合利益就越大。

  根据笔者调研显示,券商一般都以5-8倍甚至更低的市盈率进行直投,而创业板218家企业发行市盈率平均高达68倍,因此在短时间内产生至少10倍以上的暴利。

  因此,“保荐+直投”模式下,由于巨大的利益诱惑,券商很难做到“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无疑,这在某种程度上又放大创业板的风险。

  中国经济时报:券商“直投”+“保荐”的模式,国际市场也是这样,同样的模式为何产生的效果不同?

  刘纪鹏:模式虽然照样搬了过来,但是生长的土壤确不同。美国上市采取的是审查制,而中国采取的是核准制。在美国市场,企业的好坏由投资者自己去判断,企业由市场去选择。

  同时,在中国,由于缺乏相应的退市制度,企业上市成为稀缺资源,无疑,具有承销资格的券商垄断着这个资源。一家上市企业,券商进入时候,估值只有5-8倍,但是,保荐上市后,其市盈率能达到50-70倍,这是暴利行业。

  由于融资需求,企业只能求助于券商,作为回报,企业出让部分股权会成为必要条件,为什么创业板的发行价定得很高,根本原因在于券商的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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