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曾炎鑫
方正证券昨晚发布公告,称不存在28亿元资金被方正财务公司占用和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况,对题为《方正证券赔本生意遭打断:28亿被紧急救回》的新闻报道进行澄清。
公告称,公司严格遵循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北大[微博]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按照相关原则同意方正财务公司为其提供金融服务。
针对报道中提到的“高息融资、低息存款”问题,方正证券表示,根据相关原则,方正证券在方正财务公司存款的利率不低于公司在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同期同档次平均存款利率,由双方按市场利率商定。
在存款金额方面,公告表示,方正证券将部分自有资金存放在方正财务公司,依照以下最低标准执行:日均存款余额及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每日存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全部自有资金银行存款余额的50%;每日存款余额占方正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对于费用问题,方正证券称,根据原则,方正财务公司提供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方正财务公司承诺给予公司结算费用优惠。
对于除存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方正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方正证券强调,2014年度该公司与方正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则执行,合法合规,不存在28亿元资金被方正财务公司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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