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颖桦 北京报道
核心提示:工作分工也已确定,如上述众筹与互联网证券监管办法,将有证监会[微博]创新部牵头,机构部、市场部和证券业协会配合。
21世纪经济报道 在新“国九条”、《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等下发后,创新大会还能有什么期待,是市场关注的重点。
接近监管层人士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意见》是定下主基调的文件,在会上还有更深入的细节。
5月16日的会场,深入的细节如约而至。
51项分工划定时间表
连续第三年召开券商创新大会上,一份近500页厚度的会议资料已被派在每个参会者的案上。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或是一份落实《意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讨论稿。
这份任务分解表将《意见》的15项安排具化成51个工作任务,并落实到工作分工负责群体及时间进度上。
如《意见》中的“积极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产品、业务和交易方式,探索新型互联网金融业务”,被细化成三项任务,包括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制定互联网证券业务自律规则;制定《众筹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及《互联网证券监管办法》;修订《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技术指引》。
工作分工也已确定,如上述众筹与互联网证券监管办法,将有证监会创新部牵头,机构部、市场部和证券业协会配合。
还有很多市场关心的内容已确定分工进度,如推出统一证券帐户平台,将由登记结算公司牵头,机构部和协会配合,预计2014年12月31日前推出。
而规范支付系统建设,制定并发布《证券行业支付系统技术指引》,研究制定支付平台方案,则由协会牵头,机构部、市场部、登记结算公司、投保基金配合,年底前完成技术指引制定,与方案制定。
51项工作中的27项有了具体时间表,基本在2014年内。
然而,一些市场热点所在的改革或由于法律所限,暂时时间表欠奉。如业务牌照管理方面,将由机构部牵头,期货部、法律部配合。
六个分论坛的新人们
5月16日的会议分为上下午场,其中上午为主场会议,主要由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等作主题演讲。
下午则为分论坛与会议总结,其中分论坛分为六场,分别是私募市场、财富管理、互联网证券、融资业务、投资咨询与风险管理等。
会议总结则由证监会机构部负责人、协会相关负责人做出主题演讲,最后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与证券业协会会长陈共炎将会作主题总结发言。
其中,下午的论坛有很多细节耐人寻味。首先是议题设置,跟2012年的创新大会分论坛对比,可以发现有很多新变化。
2012年创新大会讨论主要有五个方面:综合业务创新、经济业务创新、投行业务创新、资管业务创新、对外开放创新。
时隔两年,创新的讨论话题深度已有所不同,从前者的探路到后者的深挖。更大的不同在于,这次分会场讨论中来了很多新人,他们大多数拥有互联网基因。
当天最火爆的分会场就是互联网证券分场,下午一点半开会前,整个会场座位已经告满,工作人员只能对不断涌入的人潮说没有代表证的建议去别的分会场,因为已没有座位。
这一场的嘉宾设置也值得探寻,与2012年的嘉宾基本来自券商行业或是监管机构不同,这一场嘉宾来了一个85后、一个操着流利中文的外国人和一个工程师。
他们分别是人人贷创始合伙人张适时,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和国信证券首席工程师廖亚滨。
新面孔带来的也是新领域,他们在这个领域中与证券行业的老人们,如登记结算公司董事长周明、国泰君安董事长万建华,还有证监会创新部副主任王欧等共同切磋。
还有一个没出现的人也时刻影响会场,他就是马云[微博]。如在互联网专场中,周明就透露本希望邀马云参加,随之方正证券董事长雷杰回应:“我其实是冲着马云来的。”
不仅如此,王欧讲述了监管部门与阿里等电商调研的内容。
中证登总经理戴文华表示,中证登跟阿里成立了中阿联络小组,“我们是旧制度的守卫者,也要接受大革命的挑战。”
散落着大会的各个细节,其实都在指向一个新浪潮,如何迎接互联网挑战?
监管部门的声音或会提高行业的重视,即使券商行业有研究等专长,是否未来会有可能整个行业仅成为互联网的一个入口?面对压力怎么办?
券商的诉求
事实上,每届创新大会都有着诉求传递的过程,这次也不例外,很多券商都揣着满满的诉求而来。
券商老大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在上午发言中,最后提出近十项政策推动诉求。
一是做大证券公司资产负债表、不断提升杠杆率。建议参照巴塞尔协议III的规定,采取资本充足率对证券公司的杠杆进行总体监控。
二是大力发展私募市场,允许证券公司自主创设私募证券等产品。
三是进一步恢复证券公司作为投行的基础功能。
四是丰富衍生品种类;尽快推出个股期权、股指期权等金融衍生品。
五是进一步为资产证券化业务松绑。
六是努力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创新,扩大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到非上市股权、债券及其他财产权利。
七是扩大证券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范围,允许证券公司开展并购融资、过桥融资等业务。
八是建议证监会与外汇管理局沟通,分别给予证券公司及其境外子公司更多QDII和QFII额度。
九是建议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降低各种收费规模,让利于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
还有一些建议则指向创新机制。如国泰君安证券[微博]副总裁顾颉专门提及,在当前券商资管业务中,可试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顾颉认为,大资管时代到来,资管首先进入金融混业状态,由于规则差异,一方面竞争存在不公平性,同时也出现一定的监管套利,负面清单有助于制约此类现象;同时负面清单有助于拓宽券商资管业务范围,提高资管业务的主动性;此外,为减少影响,可将负面清单先在集合资管业务中试行。
事实上,此前由协会下发的《意见》征求稿曾提出“确立证券经营机构业务‘负面清单’,逐步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
然而,最终版本的《意见》中,“负面清单”的提法并未出现,而是用了更稳妥的说法替代。这背后或有现实条件的考量。
“负面清单在金融市场有一定的认识混淆,但给予市场主体作为创新主体的思路是确定的。此次《意见》体现了分清市场与政府的边界思路,市场才是创新的主体。”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指出。
事实上,最终版《意见》中,虽然没有直接提及“负面清单”,但保留了关键的“转变监管方式”与“深化审批改革”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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