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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共炎:创新过程要尊重首创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09日 01:18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微博)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陈共炎8日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总结发言时表示,行业创新发展,必须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必须注重行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好落实工作,依靠专业力量谋求公司的创新发展;创新实践必须坚持市场导向,创新过程要充分“尊重首创”;必须把握好创新发展与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的关系;创新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证券公司自治三者间的关系。

  他认为,行业创新模式已经发生变化,由过去的以监管部门、自律组织推动创新向证券公司自主创新转变。

  陈共炎说,行业创新的直接目标是提升证券公司的中介服务功能,改善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证券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但最终目标应是推动证券行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实现行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他表示,创新的方向应当是推动证券公司回归金融中介本质,巩固证券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创新应当是证券公司面对市场需求作出的自主选择,应当是证券公司适应环境发展、市场需求变化和客户需要自主采取的行动。证券公司是市场的主体,也是创新的主体,创新的原动力应该来自证券公司。

  “创新发展不仅是机遇,同时也是挑战。风险管理是其中的重中之重。这一认识对搞好证券公司创新非常必要。”陈共炎说,必须把握好创新发展与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的关系。创新有其自身的规律,也有相应的原则和底线。证券行业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没有合规和风险控制作基础的创新,不仅不能促进行业的发展,相反还会带来混乱以至灾难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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