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招商证券港股客户百万资金被操作千次灰飞烟灭

2012年12月11日 01:19  第一财经日报 微博

  张丽华

  [ 冯加庆认为,尽管胡女士在本案中存在一定过错,但招商证券[微博](中国)、招商证券(香港)作为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受到严格监管的证券公司,违背法律法规与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港股投资业务推介,且内部监控与员工管理存在严重不足,其过错不容掩盖与回避,招商证券(中国)与招商证券(香港)应当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

  股指下跌25%,账面同期亏损却达99%,从初始资金108万港元到只剩下427港元,在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证券(香港)”]开户的胡芳(化名),面对的是血本无归的残酷现实。

  如果是自己操作,那怨不得旁人。但胡女士确认自己只操作过4次,对剩下的上千次操作却完全不知情。因此,她与招商证券交涉,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了结。

  到底是怎样的股票操作“技巧”,让她损失如此惨重?

  终于有一次,胡女士的一位证券公司高管朋友帮她打开账户,这位高管惊呼:“要死了,他在帮你操作权证”。这是胡女士第一次接触权证(warrant)概念(港股称之为“涡轮”)。她不明白,这个从未接触过的权证,怎么会在她的账户翻江倒海,除了权证之外,一些她并未授权的股票交易,也在频繁买卖。

  开户

  2007年11月,刚从A股市场上撤退下来的胡女士手上有些余钱,盘算着做些其他类型的股票投资。此时,还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证券(中国)”]国际业务部的经纪人张举国通过共享渠道找到了她,说可以代为开通招商证券(香港)的港股账户。

  胡女士回忆说,2007年11月初的某一天,她与张举国在自己位于上海某处的办公室见面,签了一堆文件,就算开通了港股账户。与胡女士历来熟悉的A股开户流程不同的是,张举国未留下任何联次的书面文件回馈给胡女士。

  但好歹港股账户算是就这么开通了。随后,胡女士陆续向账户打进共计108万港元。噩梦就此开始。

  随张举国为胡女士进行的上千笔交易后,胡女士账户资金灰飞烟灭。招商证券(香港)于今年3月份接到胡女士投诉后,于6月份赴上海解决善后。

  根据记者获得的面谈录音,香港方面派来公司副总经理缪英源和法务周女士,均承认张举国确实是招商证券(中国)的员工,但不是招商证券(香港)的员工,也并非招商证券(香港)的持牌经纪人。

  胡女士及其代理律师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加庆认为,张举国持有招商证券国际业务部的名片,其上记载的香港办公地址也与招商证券(香港)的公司地址为一处,均为香港中环交易广场一期48楼。实际上,张举国确实也顺利地代胡女士开通了招商证券(香港)的港股账户。“既然这条路是通的,说明你们(招商证券)这个流程是通的嘛。如果你们非说他(张举国)诈骗,那么为什么一个骗子能在你们这边开了户了呢?”在对方提出让她举报张举国诈骗时,胡女士这样表示。

  业内人士介绍,根据相关监管法规的规定,作为招商证券(中国)的子公司,招商证券(香港)以招商证券“国际业务部”的名义在内地招揽客户,以及胡女士的整个开户程序,既不合乎内地监管法规,也有违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曾在2008年发布通知叫停非法炒卖港股的行为,强调禁止各证券公司、咨询机构以介绍、引导、组织等各种形式进行港股的代理和咨询业务,隐瞒不报或者不立即纠正的,一经查实,证监会将给予严厉处罚。

  而招商证券(香港)在内地招揽客户的宣传册上即介绍称,客户通过招商证券香港公司开户,成为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参与者,其开户途径除电话预约外,还可以亲临公司或招商证券国际业务部联系站。

  冯加庆认为,一方面根据招商证券(香港)的这项公开内容,即可认定为以代表处名义或其他形式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另一方面招商证券(中国)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不仅委派工作人员为招商证券(香港)进行宣传、揽客,还公然在招商证券业务部门设联络点办理港股代理业务。

  沿用香港证监会的有关条件,招商证券(香港)为胡女士开立的港股账户,也有明显不合规之处。香港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规则》规定:如开户文件并非在持牌人或注册人的雇员面前签立,则客户协议的签立,及有关的身份证明文件的见证,应由其他持牌人或注册人、持牌人或注册人的联系人士、太平绅士或专业人士例如银行分行经理、执业会计师、律师或公证人加以验证。

  冯加庆认为,张举国并非取得港股持牌人资格的经纪人,也没有在其他持牌经纪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替胡女士开立了港股账户,这使得这一行为从一开始就是违反香港法律的,也足以显示招商证券(香港)在内部监控程序上存在严重瑕疵。

  顺利开户之后,张举国一直以客户经理的身份与胡女士沟通和服务,胡女士回忆,张举国一直声称自己就是香港的合格经纪人,而且招商证券(香港)只在账户开通之后派人电话告知开户已成功,之后并没有其他正式的持牌经纪人接触过胡女士。而当缪英源告诉她,她的客户经理应该另有其人时,胡女士才明白,招商证券国际业务部、招商证券(香港),以及张举国个人,其实故意混淆了内地经纪人和香港持牌经纪人双重身份。

  离奇交易

  账户开立后,张举国告诉胡女士,与A股交易规则不同,港股是可以由经纪人来操作和监管的。胡女士起初并不信,但她就此遍问周边一些证券人士,得到的都是肯定的答复。考虑到自己也看不懂港股的操作界面,在分别四次花了合计 70万港元买下各10万股的东南国际和港中旅两只股票后,胡女士便放心地将密码告诉了张举国,然后叮嘱张在东南国际跌掉五毛钱的时候,抛掉一半。胡女士记得,这是她对张举国下的唯一一次交易指令。

  张举国在2011年5月帮胡女士抛掉了全部的东南国际股票,抛售价四毛八,较胡女士一块七毛一的购买均价,亏损12.3万余港元。港中旅则分别于2009年2月和6月分两次抛售,胡女士购买时价5.4港元,抛售时均价只有1.57港元。

  2008年6月开始,张举国开始用胡女士的账户购买权证以及其他的股票,包括2009年之后,抛售胡女士自己购买的两只股票所得款项,也均用于购买一些风险较大的权证。一些权证甚至由于没有及时行权,最后变成废纸一张。

  港股市场交易规则与内地的A股市场完全不同,不设当日涨跌停板限制;实行T+0交易规则,即当天买当天卖;权证市场也远比A股发达。

  2012年6月,随着账户上最后一笔权证到期,胡女士的账户上所有的证券凭证清零,只空余427港元现金,见证着所有的疯狂而不计回报的操作。

  从胡女士提供的全部57页交易记录来看,权证交易亏损最大的,便是最后一笔没有行权的权证,亏损3万余港元,而上千笔权证交易亏损约30万港元。

  这期间,胡女士也曾打开过账户看过一次,由于看不懂账户里充斥的奇怪代码,胡女士问张举国,怎么有那么多价值几分钱的东西,张没有坦白这是权证,只告诉她这是数字,你不需要懂。此后胡女士要求张举国来其办公室洽谈,张举国一直推辞没有再来会面。随后胡女士获悉,张举国已于去年离职。

  作为电子账单的链接邮箱,胡应要求开具的搜狐邮箱存在一个问题,即一个月没有登录邮箱,邮箱里已存未看的邮件就会自动消失,这期间胡女士由于生育大事,也没有再顾及此账户。胡女士亦承认有此疏忽。

  等到2011年再看时,发现账户只剩下8000港元,胡女士才发现事情不妙,这就有了本文前述的某证券公司高管帮其打开账户发现大量权证交易记录时的惊讶一幕。这位高管明白,权证的风险在于,就是100次交易都赚钱,却可能一次就亏光。

  本报记者向几位曾为招商证券国际业务部的员工询问,他们表示像张举国这样违规代客交易的行为,在招商证券虽然并非张一例,但也并不普遍。而从交易记录来看,他们认为,每天一至两笔,最多不超过十笔的交易,并不算疯狂。依据港股T+0的规则,他们所见识的极端情况是,一个只有4万多港元资金的港股账户,居然能在一个月内刷出2000多万港元的交易量。

  招商证券给到胡女士的交易佣金为2.5%。,且不足够频繁的交易记录不能推断为张是为刷交易量赚取佣金提成而为。两家券商的港股交易员在帮助记录浏览交易记录后,均认为,公允地说,张举国的交易行为看上去并不像是恶意,也并不存在高价买进,低价砸给自己的类似诈骗的代客理财行为。

  2012年7月,接到胡女士投诉之后,招商证券(香港)方面派出缪英源和法务周女士与胡接洽,招商证券(香港)方面同意道义上赔偿胡女士约30万港元损失,但前提条件是,胡女士必须配合招商证券香港公司到公安部门举报张举国,并放弃向招商证券(中国)、招商证券(香港)或任何相关部门提出任何形式的投诉及索赔请求的权利。

  胡女士则坚持认为,张举国作为招商证券(中国)的员工,其行为代表招商证券,如有任何责任,也应由招商证券(中国)来承担,由其个人举报张举国于情于理,于公于私都不合适。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经纪人是被严禁代替客户直接下单交易的。

  香港证监会倒是允许经纪人接受客户的买卖指示(电话或书面)进行交易。但同时香港证监会出台的《防止未经授权交易和超额交易的措施》(下称《措施》)规定:“除非注册人采取防范措施,一有涉及未经授权交易及超额交易的投诉及争议,证监会认为,凡商号未有采纳该等措施且未有设立任何替代监控程序,则可能会令人怀疑有关商号的内部监控程序是否足够,……如果投资者与经纪行之间出现争议,而该等经纪行又没有设立以下建议的监控程序,则一般来说证监会将会较为倾向于作出支持投资者的推论。”

  这份《措施》还明确规定:“账户持有人并没有向有关客户主任提供任何授权书,述明该客户主任获授权以委托形式透过其账户进行交易,但另一方则声称双方有口头协议。”这种情形,属于未经授权交易个案。

  所谓采取措施,是指账户委托交易应有书面证明。根据香港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作守则》中《有关委托账户的授权及操作》的条款规定,持牌人或注册人不应为客户进行交易,除非在进行交易之前已获得该客户或其以书面指定的人士特定授权进行交易。

  近几年,香港券商在内地展业招揽客户,又由于程序不当引致的巨额亏损屡屡见诸报端。香港证监会查处过数起案件。根据香港证监会的披露文件,2010年至今,已先后有恒丰证券有限公司、华富嘉洛证券有限公司等多家香港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因为进行内地客户的港股投资业务时因内部监控不足等不当行为受到香港证监会的百万港元的罚单。

  但是,香港方面对不具港股持牌人资格的经纪人招揽客户,却网开一面。2010年4月,香港证监会发出一份名为《澄清法团及个人(特别是在香港以外地方进行业务者)的申领牌照责任的通函》,通函将法团及个人在香港以外地方进行的活动撇在了香港证监会监管范围之外,并不要求其申领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牌照。

  该通函甫出之时,即有业内人士和相关报道质疑,这样模糊的表态,正为类似张举国这样没有港股持牌人资格的人招揽内地业务,留下了一条灰色地带。

  不能解冻的账户

  今年7月,缪英源在上海与胡女士会面洽谈快结束时,告知胡女士,其账户已不再安全,目前紧急的是,胡女士需要下指令冻结账户。胡女士没有多想,就照其所说,拨通了招商证券(香港)的客服电话,冻结了自己的账户。

  这以后,直到本报发稿之日,胡女士再也没有机会登录自己的账户。

  胡女士的代理律师一直希望能够进入账户再仔细计算一下股票和权证的相应损失,却一直未能如愿。就此事,胡女士特地打电话给招商证券(香港)的客服人员,却被告知没有法务周女士的允许,胡女士不能解冻账户。

  尽管胡女士多番与缪英源,以及后来的客户经理王加苹(音)女士沟通,却始终没能如愿解冻账户。缪英源无奈地告诉她,如果要解冻账户,需要签一份协议,胡女士从招商证券上海分部一位中层人士那里获知,这份协议很可能要求胡女士出面向公安部门举报张举国,来作为解冻账户的前提条件。

  胡女士认为这一要求荒谬无理。“冻结这个账户,是你们要求的,当初我提出修改密码以保障账户安全,但你们说不行,一定要冻结账户。但是,冻结和解冻账户都是我个人的意愿,我现在就是要解冻这个账户,你们没有任何权利要我签任何协议。”胡女士在电话向缪英源申诉。

  申诉归申诉,账户仍如铁板一样被深锁。胡女士是在6月份收到搜狐邮箱发来的电子账单,才得知自己账户只剩下可怜的427港元。从108万到427港元,亏损99%,而2007年11月至2012年10月,香港恒生指数从28643.61点下跌至21641.82点,下跌幅度不超过25%。

  冯加庆律师向本报记者解释称,即使招商证券(香港)一再否认张举国的雇员身份,并声称其行为系私人行为,但是张举国的宣传以及成功代为开立证券交易账户的行为、招商证券(香港)的宣传材料以及招商证券(中国)与招商证券(香港)之间的关联关系等信息足以使一般人确信招商证券(香港)不仅明知且已事先授权或委托招商证券(中国)宣传并帮助境内投资者开立香港证券交易账户的行为,而张举国作为招商证券(中国)的雇员或代理人系为招商证券(中国)从事推介业务,且招商证券(中国)知晓并确认其行为,张举国向胡女士进行业务推介之行为系职务行为或代理行为,相关行为后果与责任应由招商证券(中国)承担。

  冯加庆认为,尽管胡女士在本案中存在一定过错,但招商证券(中国)、招商证券(香港)作为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受到严格监管的证券公司,违背法律法规与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港股投资业务推介,且内部监控与员工管理存在严重不足,其过错不容掩盖与回避,招商证券(中国)与招商证券(香港)应当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昨日采访招商证券相关部门人士,但该人士表示对此事不太清楚,亦未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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