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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要直投不要保荐 券商三招争抢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31日 02:00  证券时报网

  如果直投投资比例超过7%,就意味着券商不能担任第一保荐人,为了规避红线,一些券商采取直投项目互换的手段来突破此项限制。

  在项目投资的实际操作中,部分券商直投选择了与大型PE机构结成战略联盟的策略。

  证券时报记者 杨冬

  在全民股权投资(PE)的时代,优质项目成了绝对的“稀缺资源”。

  华南地区某券商直投负责人坦言,在其他投资机构的哄抬下,一些优质项目入股的市盈率已高达15倍左右。

  面对愈加激烈的竞争,券商直投正使出浑身解数来争抢项目。证券时报记者调查结果显示,以低保荐承销费换取入股资格、券商直投间项目互换以及与大型PE机构结成战略联盟已经成为券商直投争抢项目的常规手段。

  低保荐费换入股资格

  据统计,今年以来,华泰证券国元证券兴业证券等多家券商均已完成或已公布对旗下直投公司进行大比例增资的计划。

  经过新一轮的增资潮,券商直投目前手握大笔现金并准备随时“出击”。不过,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券商“保荐+直投”的业务模式正受到挑战。上海某券商直投公司负责人透露,投行由于延揽优质项目越来越困难,因此对于项目公司的掌控力并没有以往那么强,并没有太多的筹码可以与项目公司谈入股事宜。

  在此情形下,一些投行开始采取“以低保荐承销费换取入股资格”的策略。

  以东南某券商直投公司为例,该直投公司于2009年3月受让了某系统集成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的2.25%股权,该系统集成公司于2009年10月份在创业板挂牌上市,但该券商作为保荐机构仅收取了800万元的保荐承销费,不过该券商直投却收获了数倍的投资收益。

  券商互换直投项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7%,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的股份超过7%的,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时,应联合1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

  “如果直投投资比例超过7%,就意味着券商不能担任第一保荐人,为了规避7%的红线,一些券商采取直投项目互换的手段来突破此项限制。”上海某券商直投负责人指出。

  该位负责人进一步称:“由于存在信任和内部审批的问题,除非两家券商关系非常好,否则无法顺利实施项目互换。”

  实际操作中,由于直投收益的巨大诱惑,业内仍存在券商放弃保荐业务的情况。据业内人士透露,某大型券商直投公司为了大比例入股西南某家拟上市企业,将本已唾手可得的保荐协议拱手让给了另外一家中小保荐机构,不过,该拟上市企业最终于2010年8月上市被否。

  与大型PE机构结盟

  此外,券商直投由于成立时间较晚,在投资经验上远不如专业PE机构丰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券商直投选择了与大型PE机构结成战略联盟的策略。

  “我们与一些知名的PE都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经常采用捆绑投资的方式,彼此共进退。”华南某券商直投负责人表示,与PE机构结盟的方式能够大大增加谈判筹码,无论入股难度和价格都会降低一些。

  “专业PE机构很多项目源自投行,因此券商直投与PE机构之间的合作很多时候也是一种项目互换。”前述上海某券商直投负责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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