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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资产证券化坚冰已经破船难行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30日 03:25  证券时报网

  法律界定不明晰、遭遇混业监管难题是银行、券商和信托等机构深入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共同面对的最大障碍。

  目前,银行此类业务遥遥领先,信托和券商则步履迟缓。

  证券时报记者 黄兆隆

  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这块蛋糕究竟有多大?5年前,有监管层人士曾预计未来2年内将达2000亿元,然而,目前券商该项业务管理的资产规模尚不及预期百分之一。自2009年证监会重启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近几年来除了个别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批成立外,再无新品面市。

  业内人士指出,受制于交易制度不完善、流动性不强、法律界限不明确等因素影响,券商推进该业务尚待质的突破。

  资管搭台固收唱戏

  早在2009年,在下发的《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规定中,券商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被限定为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这意味着券商只能以资产管理的牌照来开展此类业务。但证券时报记者调查结果显示,该业务的实际推动方,并不是资产管理部门,而是固定收益部的团队。

  “原始权益人一般都是固定收益部门的客户,希望获得比发行债券更便捷的融资方式,其需要提供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这类资产多为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先由固定收益部为其设定方案,然后通过资产管理部上报监管层审批。”光大证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吴亮表示。

  据了解,由于资产证券化更看重的是企业资产,这些资产可以获得比企业本身更高的评级,其中包含大量的商业票据、商业应收款、设备租赁合同及商业房地产租约等,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直接向资本市场融资。由此,为客户提供债券融资的固收部门自然而然成为实际推动者。

  “该项业务的操作思路与现有资产管理业务架构并不一致,业务机制、人员素质要求不同。”吴亮表示,“试运行后,监管部门召开的一些相关会议,与会人员都是固收部门的。”

  市场冷清新品难觅

  由于涉及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合作,该项业务的复杂性也被提高。其中,导致该项业务推进缓慢的一个因素在于,资产管理部门与固定收益部门所服务的客户利益诉求并不一致。迄今为止,券商开展此类业务的热情并不高。

  “原始权益人有融资需求,而投资者则希望让资产获得一定程度的保值、增值,而该类业务提供给投资者的年化收益率虽然高于债券收益,但相较股票投资收益仍略有不足。”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陈光明表示,“随着企业融资方式多样化,以及客户对高额收益的追求,在集合理财成为资管主流业务后,很多券商尝试过后便逐渐放弃。”

  自该类业务首次试点以来,券商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沪深交易所的交易极度“冷清”。现有的交易制度导致整个市场缺乏流动性,是交易热情不高的原因之一。

  目前,券商推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尚不能实施回购,极大地影响了流动性。如中信证券发行的“江苏吴中集团BT项目回购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约定,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优先级受益凭证持有人持有的优先级受益凭证,不得要求管理人赎回其取得或受让的优先级受益凭证”。

  “保险等机构投资者也不能进入交易所市场,普通投资者能够交易的品种极其匮乏。”深圳某大型国有券商结构融资部总经理指出。

  此外,有业内人士指出,让银行做券商的担保人这一制度设计,也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券商开展此类业务的积极性。

  “监管层及市场其他各方看重银行的信用,但低估了券商在此类业务的能动性和职责。”上述结构融资部总经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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