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颖桦 北京报道
继保代人聆讯制度和未过会项目签字保代问责机制后,发行审核将新添一环。
4月6日下午,证监会宣布,《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已制定完成。
这意味着,业内翘盼已久的针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问核机制就此建立,发行审核过程中将增加一环专门针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问核环节。
更重要的是,问核环节的结果将直接与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考核评价挂钩。“这是发行审核监管关口的前移”,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如此评价。
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出,问核机制建立后,每个保荐项目将在见面会当天,由审核人员约请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负责人或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保荐代表人,逐项询问该项目主要问题的尽职调查工作情况,并由上述人员签字确认其已勤勉尽责履行各项尽责调查义务。
问核机制提出的问题涵盖审核过程中关注的近40个方面的问题,包括投资者投资判断时关注的重要事项。
例如,发行人的行业排名和行业数据、主要供应商和经销商其概况发行人的环保情况、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商标和专利等知识产权情况、发行人的违法违规事项、发行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发行人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行人的销售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存货、固定资产和应收账款等主要财务指标等。
而这40个问题,在此前的保荐人尽职调查中得到的结果不尽如人意,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出,其中出现问题较多的是重要关联方和重大诉讼事项的尽职调查。
权威人士指出,问核机制并非简单的“签字”程序,其直指保荐代表人对于项目尽职调查的真实情况。
“问核机制要求保荐机构进行独立核查,并采取走访、由有关机关出具确认或证明文件、通过央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核查,确认发行人符合法定发行条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出。
此外,问核机制将与保荐机构和保代的考核评价挂钩。“审核人员将对问核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考核和评价的依据之一。”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