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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新规或引发券商研究员短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 04:01  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李 骁

  中国证监会昨日晚间出台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意见稿)。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上署名的研究人员,应当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同时,证券公司研究人员、研究部门与投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防火墙。

  华创证券研究所所长高利认为,意见稿中要求研究报告必须由执业人员撰写和发布,短期内可能对券商带来研究人员短缺的影响。他表示,近两年国内证券公司研究所吸收了大量的新人——所占比例至少在40%左右,而这些人要获得执业资格还需一定的时间。

  根据现行相关规定,要从事证券研究分析工作的人员,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后,至少要有两年及以上的证券从业经验且通过《证券投资分析》课程方可注册成为执业证券分析师,才能拥有通过证券研究所对外发布研究报告的权利。据高利介绍,证券研究行业从业人员平均的执业时间也就在三年左右,而优秀的研究员流动性比较高,短期内将出现人才缺口。

  对此,西部某券商和深圳某券商的两位研究所所长并不认同。这位负责人表示,尽管现在各家研究所都有不少无执业证书的研究人员,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对外发布报告,研究所不仅可以通过研究小组的名字发布,还可以以有执业证书的研究员名义发布——而没有执业证书的研究人员则联系人身份挂名,因而根本不会因为执业研究员短缺而影响研究报告发布。对于新规对研究所长远的影响,上述三位研究所所长都表示看好,认为有利研究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对于意见稿中要求“证券公司负责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负责自营、资产管理等存在利益冲突的证券业务。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人员,不得同时从事自营、资产管理等存在利益冲突的证券业务”的规定,接受记者采访的研究所负责人均表示这很有必要,此举不仅有利于防范券商内部潜在的利益输送行为,也有利于研究报告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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