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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亲令带来百亿商机 券商老总亲自揽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3日 04:44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魏玉卿

  一半海水,一半火焰。

  3月中下旬,证监会下发了《基金从业人员亲属股票投资报备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这一“限亲令”一边是激起了京、沪、深三地基金的不满;而另一边,一些券商已提前嗅到了其中的商机,开始为经纪业务新的盈利增长点布局了。

  券商提前布局

  尽管该指导意见还在征求意见阶段,但已让一些反应神速的券商行动起来了。

  沪上一家基金公司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一家券商的老总找到他们公司的稽核部,希望能把该券商作为员工亲属的交易券商。

  “我们压根儿都还没想到这步呢,可现在关注这个事情的券商似乎已不在少数。”上述人士话语间也带着些惊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看到,征求意见稿的第五条指出,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要求从业人员亲属只能在公司指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开立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账户,并向公司申报账户交易信息。

  对于经纪业务占据盈利主导的券商而言,基金公司员工家属这块领地无疑是一座不小的“金山”!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粗略算了一笔帐:规模较小的基金公司,其员工大概有七、八十人,规模较大的基金公司,员工在四、五百人,按照一家基金公司平均有200名员工、一名员工报备2个直系亲属账户、平均一个账户的资金100万元计算,平均一家基金公司能够给券商带来的增量资金为4亿元。目前,国内共有60家基金公司,也就是说,这将给券商提供一个百亿规模的市场。

  “这肯定是一笔不小的生意。”沪上某中小型券商销售交易部负责人在听到《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起此事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同时他也表现出了浓厚兴趣。尽管在此之前他还并不知道征求意见稿一事,但对券商尤其是中小型券商而言,这无疑是块巨大的蛋糕。随后,他向记者表示,他会了解该事并向公司反映。

  亮出佣金底牌

  为了多分走一些这块还未 “出炉”的蛋糕,一些券商使出了浑身解数,首先就是佣金降到了底线,有的甚至降到了其成本线以下。

  “xx证券已给我们打出了佣金优惠政策!”上述基金公司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佣金最低可到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二。”

  如果券商收取的是万分之四的佣金,除去规费,还剩下万分之二,不过,这万分之二还要包括营业部各种开销,比如水电气、租金、人力成本等。对于一般券商营业部来说,万分之三是就成本底线了。

  毫无疑问,一些券商为了争夺基金公司员工亲属这块 “蛋糕”,已在佣金上亮出了自己的底牌。

  开发专门软件

  券商的努力远不止降佣这么简单!

  对于这份征求意见稿,基金公司最大的意见就是对亲属买卖股票报批的疑问。征求意见稿第六条指出,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要求从业人员在其亲属买卖股票及衍生品前向公司申报,经过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批准日当天进行买卖。

  对基金公司而言,面对员工亲属这么庞大的一批队伍,工作起来的难度不小。

  对此,一些券商向基金公司表示,可专门针对基金公司员工亲属开发交易软件,通过这个软件,基金公司可监控员工亲属买卖股票情况。

  “券商从软件、交易系统方面给基金公司提供帮助监控的手段,简化操作,这对基金公司来说还是有吸引力的。如果正式的指导意见真的这样要求,对券商而言肯定是有市场的。”上述基金公司相关人士表示。

  北京某基金公司督察长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若正式的指导意见要求员工亲属必须到指定券商开户、交易,券商如果可以给基金公司提供一条相应的通道,通过这个平台,基金公司可以监控到员工亲属报批及买卖股票的情况,那确实给基金公司省了不少麻烦。

  记者在采访调查中发现,相比行动神速的券商而言,也有一些券商营业部的负责人认为现在 “八字还没一撇”,全国客户资产已有万亿规模,相比之下百亿规模有些相形见绌,最终又会落多少到自己营业部的头上呢?

  不管怎样,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如果上述两项规定最终成为事实,相信一场百亿规模的客户争夺战,将会在券商之间展开。

  同步播报

  基金公司:我们有好多意见要反馈

  每经记者 魏玉卿

  近期,证监会向各基金公司下发了《基金从业人员亲属股票投资报备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此稿一出,立即引来基金圈内反弹:“把我们当贼一样防!”有基金经理甚至放出 “如果实施,我就不干了”的言论。

  截至目前,各基金公司已基本上将意见反馈完毕。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的京、沪、深三地的一些基金公司来看,反馈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亲属界定和亲属买卖股票报批等问题上,即征求意见稿的第二条、第五条及第六条。

  亲属如何界定?

  北京某基金公司督察长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正式下发一两天后,他们就把意见反馈上去了。主要反馈了两个意见,其中之一就是基金公司员工的亲属界定问题。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亲属股票投资报备管理适用该指导意见。

  “亲属究竟指的是哪些?这需要明确界定。征求意见稿中没有提到员工的兄弟姐妹,是不是意味着他们就不在监控范围内了?”上述督察长说。

  执行难度大 内容需细化

  “员工亲属必须到基金公司指定的券商开户、交易;亲属买卖股票要向公司提前报批;这些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督察长继续说道。

  深圳某大型基金公司的督察长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据他们理解,员工亲属买卖股票报批是当天有效,也就是说,如果这些亲属每天都要买卖股票,就要每天向公司报批,公司操作起来难度不小。

  “另外,员工亲属可以买什么股票?不能买什么?基金公司批准的依据是什么?这些需要监管部门再将它细化。”上述督察长表示。

  在记者的采访中,不少基金公司的督察长均向记者表示,待正式指导意见下发后,作为一个行业的制度,肯定会严格执行,但内容应该更为细化,需要有具体的操作细节,否则执行起来的难度很大,起不到监管的效果。

  同时,他们也均表示,公司的稽核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都还没有开始做调整和制订相关的规定,一切要等待正式指导意见的下发。

  事实上,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监管部门严堵基金从业人员的 “老鼠仓”行为无疑是天大利好,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虽说有评论员戏称,征求意见稿又是查三代,又是搞连坐,同时基金圈内更是骂声一片,这是在把公募人员大踏步地往私募赶。但作为行业从业人员,无论在公募还是在私募,就必须被监管,“自律”不行就应该“他律”,对投资者来说这样才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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