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涛
1月28日,券商首日上报融资融券方案至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专业评审。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截至下班,暂未收到券商上报材料。
多家候选券商的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说,将在近期上报融资融券方案,目前主要精力放在本周末举行的第三次全网测试。
“第一批融资融券方案的专业评审,其程序意义远大于对内容评审的专业意义。”一位长期在准备融资融券的券商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融资融券今后作为券商的常规业务,其方案的专业评价将被纳入中证协现行的证券公司专业评价机制,这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按照日程安排,本周末将进行融资融券的第三次全网测试。前述券商人士表示,测试料无大碍,但测试结果也是争取首批试点资格的考虑因素之一,预计春节前能正式向证监会提交申请试点资格的材料。
21人评价小组
按照证监会对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安排,券商申请试点资格前,需要向中证协上报融资融券实施方案,由中证协组建的专业评价工作小组进行专业评审,获得通过的才有资格向证监会提出试点资格申请。
中证协1月27日公布21人的评价小组名单,分别来自证监会、中证协、交易所、中登公司及部分正在做融资融券准备的券商。
根据中证协公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工作规程》,专业评价工作小组采用工作会议方式,集中对各证券公司申报的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每次评价工作会议原则上由9-11名专家参与。
本报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显示,第一次工作会议时间尚未确定。
按要求,申请试点的券商报送的材料将包括申请书、承诺书、试点实施方案等材料。
“证券公司在申请材料中可以结合本公司试点准备情况,详细说明本公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的特点、做法和风险控制措施的具体内容。”中证协相关负责人表示。
报送的试点实施方案还需要明确业务决策与授权体系、业务开展计划、主要业务环节、业务隔离与风险监控、业务技术系统、业务合同与风险揭示书及客户管理与投资者教育等。
“工作小组在评价过程中,可以要求申请试点的证券公司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到场,对试点实施方案的内容进行陈述,并接受询问。必要时,评价工作小组也可以进行现场检查。”前述中证协负责人说。
评价专家回避制度
据上述人士介绍,专家评价方向主要是试点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及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
为保证评价工作的公正与公平,中证协将采取四方面措施。
一是细化评价指标与要点,统一掌握评价的标准和尺度,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影响。
比如评价内容,证券业协会将试点实施方案内容进一步分为证券公司内部管理,与证券交易、登记、结算相关的环节,业务合同与投资者教育,监管重点关注事项四个方面,并细化为十六大项指标,200个左右的要点进行评价。
二是建立了评价专家回避制度。即评价专家与申请评价证券公司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比如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申请评价证券公司中工作的;本人近五年内曾在申请评价证券公司中工作的;本人所任职机构与申请评价证券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冲突的;其他可能影响评价工作公正性的情形。
同时,申请评价的券商在评价开始前对评价专家有质疑的,也可以向中证协要求有关评价专家回避,并说明理由。
同时,建立了以问责制为核心的评价制度及公示制度。
前述券商人士表示,首批试点券商的专业评价料“程序上的意义大于实质审核意义”。因为第一批11家侯选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券商,已进行两三年的准备,其方案也是跟监管部门多次充分沟通,取得基本共识,故在协会进行专业评审应该只是“走程序”,不会有券商在此环节受限。
同时,按照证监会的部署,经过审慎试点后,融资融券将逐步推开,并成为券商的常规业务。在此前提下,中证协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的专业评价,也将变成常规工作,纳入证券业协会现行的证券公司专业评价机制。
“这次也是对专业评价机制进行检验,有不合适的地方还可以适时调整,最终建成常规体制。”前述券商人士说。
该人士表示,全网测试后即可以全力进行资格申报,料在春节前可以通过中证协的专业评审并向证监会提出正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