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苗 艾经纬
“自7月28日以来,我就没有收到过叶志刚的报告。”一位熟悉叶志刚的基金公司研究员昨晚对CBN记者说。
海通证券(600837.SH)的机械行业首席研究员叶志刚由于涉嫌与私募合作炒股,目前他正被证监部门调查。海通证券发言人确认,目前证券监管部门的调查仅限于对他个人问题的调查,没有牵涉到其他人员。
上周六,当记者与他再次电话沟通时,带着北方口音的他问道:“是哪位?”得知记者的身份后,仅仅回应了四个字——“你打错了”,并匆匆挂掉了电话。
调查仍在进行
据《财经》杂志消息,叶志刚事发,缘于与其女友因个人原因发生纠纷,随后被举报至监管部门,后者依此对叶展开了调查。
举报的内容为,叶志刚涉嫌与私募合作,利用其影响力拉抬股价,以便私募资金获利,随后叶与私募分享所获收益。海通证券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士8月10日下午对CBN记者表示,由于监管机构对叶志刚的调查尚未结束,内部也尚无处理决定。
他们会经常去上市公司调研、做盈利预测及市场分析,撰写投资报告,并向基金提供“买入”、“持有”和“卖出”建议,以便让基金获利。
研究员的服务是券商的高端增值服务之一,借力研究人员,券商可以留住基金这类大客户,使对方在公司设立长期交易席位,并从中赚取佣金。
市场对于叶志刚有两种深刻的印象:性格不错易于接近、但对股票的估值有些“夸张”。一位基金公司的内部人士说,叶志刚不像一些券商研究员开门见山就说“某某股票很好”,而是会征求别人的意见,问问对方对市场怎么看。而且,叶志刚也不喜欢反驳别人,“你说的看法和他相左,他就嗯一声”。不过他所研究的股票,估值上存在一定的夸大。
叶志刚的选股风格也有些与众不同。根据此前媒体的报道,叶志刚这次可能与私募联合炒的是宗申动力(001696.SZ)。“他是喜欢推荐一些非主流的机械股票,如宗申动力、上海机电等等,反而不是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等行业热门股。”前述基金人士告诉记者。
私募“合作”管道
美国畅销书《华尔街的肉》曾揭露过证券公司研究员的某些灰色行为。“叶志刚事件”虽未水落石出,但又一次暴露了金融界的某些潜规则。
一位阳光私募基金的投资经理告诉记者,事实上券商研究员和阳光私募、公募基金的关系都差不多,彼此来往正常。而真正容易和研究员合作炒股并分成的,反而是一些非阳光私募。
“阳光私募会与券商研究员分享报告、探讨对市场的认识,以及交换看法。而且阳光私募有自己的研究员,还在证券公司设立交易席位,这些都决定了阳光私募几乎很难有动力与研究员达成什么分成。”
反而一些非阳光私募的人,在研究力量、上市公司的信息获取上都不如前两者,并且也不是证券公司的大客户。“券商研究员没有太多时间为对方解释公司情况。所以存在与研究员分成的可能性。”
私募基金与研究员有几种合作方式。
一般名气不大或者供职的卖方机构缺乏影响力的分析师,通常只会把通过上市公司调研来的、打探来的业绩增长信息等迅速通知给私募基金,阶段性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分成,“具体比例那就要具体分析了。”某私募基金的内部人士告诉CBN。
而明星分析师在市场上有影响力。两者的合作方式可以是借助公开发布的研究报告。如某个私募大户买了股票后,一直不涨,研究员就撰写报告,让其他公募基金等资金进入,随后私募抽身。
而且,一些好的分析师,还能得到某只股票的重要消息。“他可以在第一时间告诉VIP客户、开盘后或者第二天才对其他人透露。‘先到者先得’会驱使一些私募喜欢找研究员合作。”
公信力受损
对利益的追逐,让某些人变得疯狂,因而把原先应该秉承的道德操守扔在了一旁。
《证券分析师职业道德守则》写到,证券分析师应恪守公正公平原则,提出建议和结论不得违背社会公众利益。证券分析师不得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和在执业过程中所掌握的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故意向客户或投资者提供存在重大遗漏、虚假信息和误导性陈述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
然而,券商研究报告的公信力却屡屡被质疑。
2007年至今,已有9家A股上市公司分别就券商报告中的内容提出疑问,西飞国际(000768.SZ)、泰豪科技(600590.SH)、鑫茂科技(000836.SZ)、小商品城(600415.SH)、广济药业(000592.SZ)等都在这一名单之列。
最受瞩目的要数2007年广济药业那一案。一位就职于联合证券的研究员在当年4月中旬到5月初连续发布了有关广济药业的报告,促使广济药业的股价出现5个涨停。
之后,广济药业做出澄清并称研究报告所做的盈利预测有误。事后发现,该研究员参与了“广济药业”的股票交易,存在恶意操纵市场的行为并被开除。
今年1月,中金公司研究部刊发报告称,“三网”(电网、通讯网、铁路网)对备用电源、移动电源车的巨大增量需求,预计泰豪科技2009年上半年来自于“三网”的新增订单超出5亿元。上市公司随后表态:“三网”新增订单超出5亿元属中金公司推论,截至当时公司未有来自“三网”订单。
被上市公司称之为“问题报告”的原因,一部分归结于研究员引用的数据有误、没有实地调查,或所称的“企业投资计划”等消息与事实不符;而另一些报告,则是因研究员与上市企业在趋势判断上不相一致。
一些明星分析师,因为其市场影响力,经常要面对某些私募机构的“糖衣炮弹”。
“做了首席分析师后,影响力就大了,找他的人也多。他很有可能被资金挟持,会丧失原有的道德标准,变得不公正和唯利是图。”一位基金公司的投资经理说。
业内知名的《新财富》最佳分析师榜单,排名结果是根据各个基金、银行等机构的相关人士打分而来的。如能在该榜单中登上前三名,该研究员的地位和收入都将发生巨大改变。
“但现有的排行榜并不一定客观。有些研究员长期维护公司重仓股,有些研究员本身没有研究能力,但可以忽悠资金进来,都能上榜。而真正评判一个研究员的方式,不应以各个基金投票来决定,而应回顾他一年中对企业业绩预测的准确率是多少,对市场判断的准确性有多高才对。”某机械行业研究员对记者说。
业内人士建议,监管层的调查也应该更加严格。与私募合作炒股也不过是行业的潜规则之一。作为证券行业的从业人员,借助他人开立账户炒股或者配合他人做内幕交易的,在圈内也有先例。
而监管层只有更大力度的查处并严加防范,才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此前就表示,内幕交易操作手法隐蔽,违法性质恶劣,有的甚至多重违法行为并存。“这些行为的存在严重破坏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内幕交易行为。对于涉嫌证券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08年以来截止到今年3月底,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起,其中上市公司类案件6起、内幕交易案8起。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更重要的是自律。“持而盈之,不如其已。”一位证券公司的研究员昨晚对记者说,“收入本来已经很高的金融圈内人士,更应该自律。”
就像《华尔街的肉》里那句话,“当你玩得起劲的时候,所有筹码都会被收走。一切又都归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