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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规范券商在银行间债市开立债券账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 19:2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3日电(记者姚均芳、王宇)为拓宽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渠道,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就证券公司为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有关事项发布公告。

  根据央行7月16日发布的公告,证券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时,应为其设立的各资产管理计划分别开立单独的专用债券账户。

  公告指出,资产管理计划可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也可通过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资产管理计划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时,资产托管人应以资产管理计划名义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立债券账户。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时,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应及时与交易中心及中央结算公司联系,办理相应的注销手续。

  公告同时规定,除债券分销业务外,同一证券公司管理的各债券账户之间不得相互进行债券交易。证券公司应当对各资产管理计划专用债券账户进行单独管理,不得挪用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专用债券账户的债券。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在开展资产管理计划的债券投资、交易和结算等相关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管理规定。

  据了解,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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