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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券商分类监管指标减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1日 04:56  第一财经日报

  陆媛

  证监会昨日公布《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下称《规定》),将原有六类69个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削减为27个指标,并采取专业评价、专家评价的方法使评价程序更为公开透明。

  证监会2007年6月研究制定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并组织实施了2007、2008年证券公司评价分类工作。此次《规定》即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

  证监会表示,证券公司分类结果除作为缴纳保护基金的比例依据,还将作为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发行上市等事项的审慎性条件和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证监会将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不同类别证券公司在监管标准和检查方面进行区别对待。

  对于业内评价分类监管指标过多、内容过泛,证监会进行反思总结,此次将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从六大类69个指标简化为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动态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安全、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六大类27个指标。

  由于一些券商在借牛市大幅融资之后无处使用资金,大笔资金“趴”在银行账上“无所事事”,净资本利用效率很低,如中信证券小股东指责公司管理层为什么不利用如此廉价的资金去做自营牟利。

  针对于此,《规定》中资本充足加分事项兼顾了净资本使用效率。在考察净资本规模绝对数指标的同时,重点关注净资本的相对数指标,标准设定既反映资本支撑下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兼顾净资本使用效率,而不是导向单纯追求资本规模越大越好。因此,适当降低了净资本超过规定标准倍数的加分分值,增加了净资本收益率指标,同时吸取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中一些投行因杠杆水平过高引发风险的教训,规定了净资本与负债比例、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等相对数指标的加分标准。

  券商经纪业务在熊市中陷于“佣金战”,证监会规定了券商经纪业务市场竞争力评价指标:规定用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指标或部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指标,鼓励行业在经纪业务方面进行规模化经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网点布局,弥补市场空白,同时引导部分证券公司在经纪业务方面精耕细作,提高“单产”做优经纪业务。

  业内经纪业务排名第一的中信证券经纪业务负责人表示,目前佣金收入来源比较集中于北京、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希望以后会加大经纪服务质量,而不是一味打“佣金战”。

  《规定》还分别用承销与保荐业务、并购重组等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或主承销家数指标取代承销金额指标,用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指标取代受托管理本金指标,使对相关业务竞争力水平的衡量更为合理,也更为公平。此外还规定成本管理能力等相对数指标,鼓励证券公司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改变盲目投入、高成本运营的粗放式经营模式。

  此次修订体现出今后评价程序将更加公开透明,证券公司分类按照证券公司自评、派出机构初审、证监会复核的程序进行。能够量化的指标全部量化,比较复杂的事项采取专业评价等方法,证券公司可以申请由专业评价机构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专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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