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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分类监管评审指标或将变阵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4日 01:10  21世纪经济报道

  强化业务创新能力及业务竞争能力,弱化净资本充足

  本报记者 华观发 北京报道

  国内券商分类评审指标有望做出一系列修改。

  近日,多家券商接到了监管层下发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本报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在原《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的基础上,对券商分类评审指标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细化。

  2007年9月,长达3年之久的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圆满结束,中国证监会对券商确立了“扶优限劣”的分类监管策略。之后2年,按照《指引》内容,监管层对国内107家券商分别进行了两次评审。

  但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业界开始对分类评审指标中过于追求净资本充足的条款颇多微词。甚至有券商高层还一度与本报记者交流时明确表示,监管层应对分类监管的评审指标做出修改。

  今年3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国内券商征求“分类监管规则修改”的意见,要求券商对现行分类监管制度及相关评级指标提出建议。

  “这个《征求意见稿》应该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出来的。”5月13日,北方区一家大型券商高层告诉本报记者,今年的券商分类评审结果应该会在7-8月份出炉,预计《征求意见稿》最终会对今年的券商分类评审的结果带来直接的影响。

  业务竞争力强者获高分值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将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指标,由之前《指引》规定的资本实力、客户权益保护、合规管理、法人治理、内部控制和公司透明度等6 类评价指标修改为: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动态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安全、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认定的6类评价指标只有27个项目,远远少于《指引》规定的69个。

  仅从评价指标数量上看,新规比《指引》减少六成。不过,新6类指标中,《征求意见稿》新增了信息系统安全——以反映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的稳定、安全运行情况,体现其技术风险管理能力及IT治理的健全性。

  除风险管理能力指标整体做了重大修改外,《征求意见稿》中将分类评审的另一大重要评价依据“证券公司市场影响力”进行了修改,由“市场竞争力”所替代——即“证券公司市场竞争力主要根据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承销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成本管理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

  与《指引》相比,《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区别在于,对各项业务和券商盈利能力方面的加分指标进行了细化:“证券公司上一年度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净收入总额或部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5名、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证券公司上一年度净利润为正且成本管理能力位于行业前5名、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证券公司上一年度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或股票主承销家数或债券主承销家数位于行业前5名、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证券公司上一年度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5名、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另外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响应之前市场的号召,《征求意见稿》对券商净资本充足该项的评审标准还是给予了一定的弱化。

  《征求意见稿》指出:“公司净资本达到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每一倍数加0.1分,最高可加3分”。此前《指引》则为:“公司净资本达到规定标准的10 倍、30倍以上的,可分别加3分、5 分。”

  降低净资本的加分上限,细化加分规则。分析人士认为,这明显表现出管理层已经意识到要对券商目前盲目追求净资本的做法给出警告。

  与指引相比,《暂行办法》明确对券商的创新能力,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和鼓励——“证券公司的创新成果上一年度在全行业推广的,最高可加2分。”

  券商流动性过剩

  作为综合治理后,监管层对券商监管的核心策略,券商的分类评审一直被所有券商高度重视。

  过去2年,在分类评审的指引下,中信证券(600030. SH)、海通证券(600837.SH)等主要上市大券商纷纷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手段募集了巨额的现金。与此同时,齐鲁证券、国都证券、南京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德邦证券、五矿证券、恒泰证券、华龙证券等一批国内中小券商,同样纷纷选择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增资扩股方案,希望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净资本实力。

  “只要能增资扩股的券商,都基本上进行了增资。”上述北方区大型券商高层告诉本报记者,“比如,我们公司的净资本原本只超过监管层的规定标准一点点,加不了分。但是业务能力与我们相当的一家券商由于通过增资扩股,实现了净资本翻倍增长。最终评审时,轻松获得加分。”

  该高层指出,很明显,《征求意见稿》已经从过去过于强调风控指标的基础上,回归到了券商主要业务竞争力上,真正对业务能力强的公司起到了扶持作用。“按照上述新规,业务能力和盈利能力不同的公司在获得分值上拉开了距离,有利于优质公司脱颖而出。”

  另外,《征求意见稿》的出台由于降低了净资本的加分上限,细化了加分规则,算是对去年下半年以来业界微词进行了回应,将能安抚有不满情绪的券商继续做好评审工作,使分类监管的效果达到最大化。

  过去1年来,在全球金融危机的阴霾下,与其他行业资金偏紧的状况大相径庭,流动性过剩成为了困扰国内相当部分证券公司的难题。

  海通证券2008年3季报显示,约有257亿货币资金“趴”在银行,“吃”银行利息。与此同时,净资本实力最强的中信证券也出现了类似的尴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备受中小股东的责难。

  另外,新规在扣分方面相比《指引》有所调整,扣除分值相对较少。分析人士认为,目前证券行业进入常规监管,经历过去一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后,证券公司主动控制风险意识已不断增强。

  “全球投行都出现了大衰退的时候,国内券商真可谓毫发无损。”上述券商高层认为,目前《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方向明显就是要给券商发展留出较大空间。

  但是,对于弱小或者风险能力较差的券商来说,此次调整,显然不会是一个好消息。暂行规定出台后,将会真正促成不同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证券公司之间拉开差距,有利于具有竞争力的优质公司的业务发展。

  “过去的评审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券商集中在B类以上,同一评级的券商之间的竞争实力没有体现。”上述券商高层指出,相信今年的评审结果出来后,这一现象能有根本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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