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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券商营销人员借QQ群荐股拉客

  趁股市“小阳春”行情大肆玩火

  证券时报记者 刘 云

  本报讯 为在新一轮小牛市中抢夺客源,券商的客户营销服务工作使出了浑身解数。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少数券商营销人员趁本轮反弹高调进行网络营销,通过QQ群和论坛推荐股票、低价拉客户现象有扩散之势。

  非法网络营销花样多

  记者无意中加入了一个QQ股票讨论群,这本是一个股票信息交流群,平常群内人员相互均有荐股,尤其是群主。随着今年初股市“小阳春”的持续升温,群主推荐的股票中部分股票表现突出,一些群内人员陆续成为群主粉丝。此时,群主身份浮出水面——某券商营业部的营销人员,并开始高调低价拉客:“本人服务券商为国内创新类券商,AA级券商,资讯丰富,服务一流。”不但券商优质,手续费也优惠之极:“股票万分之六,权证万分之二”。面对如此低价费率和过往的优秀专业咨询服务水平,部分群内人员开始动心。

  在“股票万分之六,权证万分之二”的诱惑尚未收到预期效果后,“股票万分之三,权证万分一点一”的优惠措施横空出世。群内人员纷纷蠢蠢欲动,向群主进一步打听信息。

  业内人士指出,通过网络荐股拉客户的行为和股市的热度呈正相关。除了QQ群和博客,部分论坛以及专业人群网站也成为券商拉客的重要阵地。记者在国内某发布券商研究报告的知名论坛上发现,佣金费率优惠的广告众多。其中一条名为“权证万0.9股万3”的信息中显示,“国内创新类AA级顶级大券商,大客户可提供VIP和机构席位双料通道,上海、北京、南京、苏州、南通、杭州、宁波、绍兴、深圳、广州、长沙、武汉、重庆、天津等全国各大城市均有营业部。权证交易佣金最低万分之零点九,股票交易佣金最低万分之三,每笔最低仅一元限制。免开户费,报销转户费,开户半年以上可提供融资融券。”发布该信息的某券商经纪人声称广告已挂出半年以上,并长期有效。

  相关法规正本清源

  深圳某券商副总裁指出,券商营销人员在从事营销活动时,不应采用QQ群或博客等网络营销方式。今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里明确表示,证券经纪人不得“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上述副总裁还表示,目前,监管部门还未允许证券营销人员自行向客户推荐股票,营销人员向客户推荐股票必须是证券公司总部统一推荐股票,否则是违规行为。《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规定,“证券经纪人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网络监管还很薄弱,上述规定从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风险。监管部门并不反对营销人员和客户正常的网上交流。至于通过证券咨询资格的经纪人是否能自行向客户提供咨询,则可能在证券经纪人分类管理后有望实现。

  上海某券商营业部总经理表示,营销人员私下向客户推荐股票存在很大风险,尤其是向客户预测股票的目标价位风险更大,该营业部已明令禁止此类行为。“上扬市场中,股票上涨可能达到预期位,可一旦市场调整,客户资产遭遇损失,起诉营销人员,只要推荐股票不是公司统一做出的,那么营销人员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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