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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只证券公司债到期还本付息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7日 04:20  第一财经日报

  匡志勇

  截至4月15日,我国发行的第一只证券公司企业债券——长城证券“04长城债”,已按期全额完成了还本付息工作。

  2004年,国内证券公司在经历了近3年的市场调整后,都在寻找突破困境重获发展的机遇。在当时的背景下,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推动发债工作。证券公司企业债获得首批试点资格的只有长城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3家。其中,长城证券被核准的发债规模为不超过2.3亿元,2004年4月,长城证券顺利完成了2.3亿元5年期“04长城债”发行工作。据长城证券内部人士透露,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首批获核准的三家券商中只有长城证券足额完成发债工作。

  顺利通过发行企业债募集巨额资金,为长城证券在接下来的牛市储备了粮草。2005年~2008年长城证券连续4年实现盈利。2007年下半年,长城证券成功实施私募增资5亿股,募集资金30亿元,目前该公司已经计划要在A股上市,成为上市券商。截至2008年底,长城证券公司资产总额127.07亿元,净资产61.38亿元,在国内券商中排第12位,净资本45.6亿元,在国内券商中排第1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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