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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正青内幕交易案二审昨日维持原判。
有别于一审宣判时的激动,董正青平静接受了维持原判的二审宣判。昨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驳回了董正青等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法庭宣判后,董正青表示自己没有犯罪,不过作为守法公民接受判决结果。
董正青案的了结,为广发证券的上市扫去了一个最大障碍,不但利好S延边路,还对辽宁成大(600739)等广发系个股带来好消息。
2009年1月9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原广发证券总裁董正青涉嫌内幕交易案宣判:董正青被判泄露内幕信息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不过检控方检控他的另一项内幕交易罪名不能成立;其弟董德伟内幕交易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250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800余万元;其同学赵书亚内幕交易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董正青等人当庭表示还要上诉。1月中旬,董正青等人称检方没有三人的通话记录作为其泄露内幕信息的证明,而通话记录是核心证据,检法无法证明三人之间有内幕信息往来,因此以法院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定罪为由向广州中院提起了上诉。
广州中院经书面审理后,认为此案事实清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昨日董正青一案二审宣判后,市场对广发证券借壳S延边路一事更加看好。有市场人士认为,董正青案定性为公司高管个人行为,不涉及广发证券公司本身,将有利于广发证券上市的推进。不过,亦有市场人士认为,广发证券因此会选择IPO。
此外,该案的判决也对辽宁成大、中山公用、吉林敖东(000623)和华茂股份(000850)等参股广发证券的个股形成潜在利好。
不过,广发证券目前与*ST梅雁尚有8.4%的股权之争未解,这也是挡在其上市道路上的另外一个尚未清除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