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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华
券商集合理财队伍有望加速“扩军”。
本报记者近日获悉,大通证券、银河证券已成为首批获得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非创新类券商。
目前,已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20家券商均为创新类证券公司。
2008年7月1日,《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生效。与试点期间的规定相比,《实施细则》并未对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券商类型加以限制。
多数人士认为,这将直接推动券商集合理财队伍“扩容”。
“很明显,《细则》的出台意味着该业务能向更多券商敞开大门,大通证券和银河证券正是敏锐地嗅到了这一点,提早准备,完善各项制度,才在第一时间完成申报并顺利获批。”3月11日,接近管理层的一位权威人士说。
“我相信,经过6个月的准备后,一定还会有其他非创新类券商获得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当日,深圳一家大型券商资产管理部高层与本报记者交流时指出,去年7月至今,除大通证券、银河证券外,一大批非创新类券商纷纷向管理层递交了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申请。
“据我们了解,目前只要评级是2个B以上的券商,管理层都会鼓励它们申请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上述高层指出。
目前,获得2个B以上评级的券商至少超过50家,与之前只有29家创新类券商才可以申请从事该项业务相比,更多的券商将因此获得机会。
扩容至“2个B以上券商”
2005年3月广发证券正式推出首只集合理财产品——广发理财2号——至今,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走过了4年历程。
4年来,面对银行、信托、保险、基金理财产品的四面夹击,券商集合理财业务一直是艰难前行。
试点初期,有关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与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同质化”以及证券公司历史上资产管理业务底子不干净,容易传导风险的争论甚嚣尘上。
2007年3月-7月,受多方面的影响,中国证监会机构部一度暂停受理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申报。
在此期间,29家创新类券商中,仅有13家券商推出了自己的集合理财产品。
2007年8月后,证监会重新开始受理集合理财材料,这让更多的创新类券商有机会推出自己的集合理财产品。
但公开资料显示,截至目前,存续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仅有45只,资产规模在660亿元上下。与基金、保险、信托、银行的理财产品相比,券商集合理财的地位极为尴尬。
去年7月起实施的前述《实施细则》与试点期间的规定相比,并未对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券商类型加以限制。
“很显然,管理层不会让108家券商都来做集合理财业务。但是,试点期间只给29家创新类券商资格的做法,肯定不利于集合理财业务的整体发展。”接近管理层的上述人士指出,创新类券商评选是券商综合治理期间的特殊产物,综合治理结束后,券商开始施行A、B、C、D的分类监管。因此,重新按照分类评选的结果,逐步扩大券商集合理财队伍的做法应该是一个合适的选择。
该人士介绍,按照分类评选的要求,获得2个B以上的券商的内部风险管理控制比较完善,有利于杜绝不必要的风险。
审批流程继续缩短
2008年5月8日,中投证券申报的“中投汇盈核心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中投汇优”)获证监会批准。
这是证监会自2007年8月以来重新受理集合理财材料后批准的第一只理财产品,更是监管部门第一只试行简化流程试点的券商理财产品。
从这只产品开始,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审批期开始从试点期间的16个月-18个月,缩短至6个月-8个月。
统计显示,2008年发行的券商集合计划的发行规模约230亿元,创历史新高,发行集合计划的数量也达到创纪录的22只。同时,2008年获批集合计划的新券商达到8家,仅次于2005年11家的水平,远远高于2007年仅有1家的水平。
本报记者了解到,近日,继中投汇优后,管理层已经批准中投证券资产管理部推出第二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
“从去年5月份开始,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审批周期明显缩短。特别是,对于中金、中信这些业务开展得好的券商,产品审批速度应该会更快。”上述深圳大型券商资产管理部高层说。
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目前已发行5只集合理财产品,与大多数券商只有1到2只产品相比,已远远领先。
进入新年以来,已有5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相继成立。考虑到目前二级市场已经过充分调整,风险已经大大释放,分析人士认为,进入2009年以来,管理层应该会加快审批产品的速度,“毕竟,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此时募集并建仓的风险相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