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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经纪人管理新规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6日 19:28  投资者报

  艾经纬

  投资者报(记者艾经纬)“《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很快就能出来了,已经在走流程了。”一接近证券业协会的人士3月初向《投资者报》记者透露。

  近日,《投资者报》从权威渠道独家获得《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草案)的送审稿。该送审稿明显区别于2008年9月的征求意见稿之处在于:证券经纪人可以同时从事其它职业;券商委托的经纪人数量不得超过员工总数的40%;证券经纪人的管理将纳入券商合规管理体等。

  但记者也了解到,送审稿中关于证券经纪人注册数量、委托的对象以及业务开展区域等规定引起了诸多经纪人的争议。而部分券商人士对此亦有异议,认为管理得太死,不有利于经纪人的发展以及业务的开展。

  管理趋规范化

  记者获得的送审稿共二十七条。其中包括:券商需要建立健全的证券经纪人资格、委托合同、执业培训、证书的管理体系;关于证券经纪人行为规范、报酬制度的规定;健全和完善对证券经纪人执业支持的系统、经纪人信息查询制度、有关客户回访制度、客户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以及经纪人的档案。

  如果券商的相关制度、机制和系统有效运行,满足合规要求后便可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备,经确认后便可开展经纪人营销活动。

  送审稿还显示,证券经纪人的管理还将纳入到券商合规管理体系之中。经纪人被客户投诉、券商对客户纠纷的防范和处理效果等,将作为衡量券商内部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一大指标,在券商分类评价体系中有所体现。

  此外,为了避免出现投资者股票被经纪人盗买盗卖产生的纠纷,券商将定期将客户账户的交易信息、资产情况等提供给客户。

  3月4日,中国证券经纪人协作网负责人顾兆华向《投资者报》记者透露,上海证监局已决定适当时候向申银万国、上海证券发放证券经纪人牌照,其他券商亦可申请。

  经纪人的争议

  经纪人对送审稿的争议集中在注册数量、委托的对象以及业务开展区域等方面。

  送审稿中规定注册经纪人的人数不得超过券商员工总数的40%。事实上,若限定此上限,将有不少券商的经纪业务受到影响,人海战术为主的营销战略也将有所改变。

  以华泰证券为例,据该公司南京某营业部负责人介绍,该公司每家营业部正式员工规模约在20~50人。这样按照新规定,被允许注册的经纪人人数则为8~20人。但在2008年下半年以前,华泰证券南京的很多营业部经纪人都在上百人。

  在上海徐家汇商圈驻点的一位经纪人感叹,如果真是这样,很多持证经纪人将有第二次被边缘化的可能。

  同时,送审稿规定经纪人只能接受一个营业部的委托而非之前定的同一券商的多家营业部,更不是多家券商。

  顾兆华认为,经纪人服务于单个营业部,不利于券商成立专门的经纪人业务部门行使管理职责。

  对于不能同时在多家券商注册的规定,他认为,如果证券经纪人只能服务一家券商,而各家券商的研究力量参差不齐,那么中小券商的经纪人会明显处于竞争劣势。

  华泰证券一名经纪人表示,只签一家无法规避某些券商强制经纪人向投资者推销理财产品的情况。“客户买理财产品亏了,我心里也不舒服。”

  此外,对于业务开展区域的限定,一些经纪人担忧“营业部异地迁徙”带来的损失。东方证券一名经纪人表示,营业部一迁址,要么客户流失,要么自己不能跟着营业部走。

  据统计,2008年全国共有260家证券营业部地址变迁,约占全国证券营业部总数8%,而随着券商优化经纪业务布局,营业部迁徙将有增无减。

  顾兆华还认为,证券经纪人应按照《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课程通过情况进行分层管理。对于通过《基础》、《交易》的经纪人,只可从事一般的营销等工作,对于通过《基础》及《咨询》的,同时也具有本科学历的证券经纪人应当允许向客户提供合法的投资咨询。

  “如果经纪人不能够提供咨询,那么经纪人的作用就表现不出来,对于那些具有分析师资质的证券经纪人很不公平。”

  顾兆华还认为,即将出台的新政还应该考虑到经纪人的税收问题以及客户归属问题。

  据了解,送审稿的内容是从一百多家券商提案中整理出来的。对此,顾兆华认为,这是针对经纪人主体的管理方法,应该多征求经纪人的意见,特别是那些存在争议的条款。据不完全统计,仅在上海就有11000名经纪人。

  顾兆华透露,近日来他们一直在给证监会发送相关内容,期望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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